那一晚,我抽了一整盒煙,第二天出門的時候,兜內裡揣了一小瓶紅星,二鍋頭狠辣,從嗓子眼兒辣到肚子,喝完以後,我丟掉了瓶子,擺好了袋子,靠著臟兮兮的牆,調音,撥了兩個和旋,清了清嗓子,小聲兒的唱了起來,我第一次唱的歌,就是《曾經的你》。
實在我決定要去唱歌,也算是想了好久才定下來的事情。
在把我的設法奉告他們的時候,竹子和亮子都很驚奇,他們不信賴我這個挫男會有那勇氣,當然了,我最開端的時候也不如何信賴,不過直到瞥見那枚戒指後,我真的就下定了決計。
老混蛋嘿嘿一笑,然後大言不慚的對我說道:“你大爺我每天走這條路上這乾活,還能走錯了?再說了,你如何能證明這是你的地兒?”
當時我就愣住了,望著這個故鄉夥點頭晃腦的拉著二胡,竟然還是《鄂倫春民謠》,子哇子哇的聲音聽上去讓人這個鬨心,不過音兒確切挺正,看來是個老江湖內裡的老鱉了,但是話說返來了,你甚麼老鱉也彆上我這淺灘上登錄啊?我掙錢輕易麼靠!
哎呦我去!我當時心中頓時冒出了一股火,我心想著你個瞎子阿炳的弟弟瞎子二柄,還你整天走這條路,你如何不走火化場去呢你!?但是人家畢竟是殘疾人,我隻好冇好氣兒的指著他的屁股底下說道:“真是我的地兒,我在這都唱了一個多月了,你屁股底下的那遝報紙還是我明天看剩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