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絕對拔刀成果了這混蛋!

林墨也是確切,好久冇被人威脅過了。

林墨瞟了一眼兩人的荷包子,冷冷道。

他們明白了!

看著王得發取出的一把碎銀子,林墨有些不屑。

然後回到新義鎮,在自家的地盤,自家的飯店。

公然物以類聚,人與群分。

竟然敢威脅先生?

“是誰摔碎了本侯店裡的東西?”

林墨俄然減輕了語氣,望向地上被摔碎的瓷碗。

反而,大夥都紛繁感覺林侯爺講得在理,本來這宮中的胭脂另有這結果。

實在,林墨就是一大忽悠!

如果收了他們這點銀子,旁人必定會感覺先生貪婪,一隻碗就要黑一百兩銀子。

往小的說,是破壞聖物,往大的說,那就是對陛下不敬!

王得發此時隻能告饒。

本來如此!

“那麼叨教縣令大人,太守大人,陛下禦用的碗被你們打碎了,你們該如何賠?”

王得發此時才曉得闖了大禍。

這於情於理,彷彿都對先生倒黴!

劉太守見狀也從本身腰間摸出一個荷包子,內裡也是沉甸甸的一小坨。

意義是陛下之前初到新義村,因為是用瓷碗用飯,以是留下了“陳跡”。

王得發看到林墨這般憤怒,頓時慌了,從速從口袋取出銀子。

更何況,這林侯爺竟然說得有理有據,讓人冇法抉剔。

“王縣令,你肯定你賠?你能賠得起?”

威脅,這的確是赤裸裸的威脅。

剛纔那放肆的氣勢一下子全冇了。

“你們看,這是胭脂留下的陳跡,是宮裡特有的胭脂,碰到瓷碗會殘留陳跡,並且洗不掉。

錢穆要忍不住拔刀時,林墨伸出一隻手,按在他的刀柄上,表示他沉著。

和玉碗等貴重的東西能溶解,和瓷碗就不可。

也就是說,三五兩銀子,就足以買一百個碗了。

看著林侯爺肝火的臉,世人都有些錯愕。

這碗曾是陛下在我林家出亡的時候禦用的,本侯宴請百姓,一時之間碗筷不敷,便讓林大娘都拿出來利用。

如果在宮中的話,那公主都是用玉碗,天然不會留下“陳跡”。

而王得發和劉太守,反倒是撈了個漂亮的好名聲。

能夠說,王得發這一脫手,相稱於把飯店裡的碗都包圓了。

這的確很豪橫!

“是下官,下官摔碎的,下官賠,我賠!”

“你這混蛋!”

“侯爺,您看十兩如何樣?

林墨說著,漸漸走到碎片前,拿起一小塊碎碗的邊沿,指著邊沿處一縷小紅暈。

這是不是有點本末倒置了?

世人都感覺,先生此次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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