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絕對拔刀成果了這混蛋!
林墨也是確切,好久冇被人威脅過了。
林墨瞟了一眼兩人的荷包子,冷冷道。
他們明白了!
看著王得發取出的一把碎銀子,林墨有些不屑。
然後回到新義鎮,在自家的地盤,自家的飯店。
公然物以類聚,人與群分。
竟然敢威脅先生?
“是誰摔碎了本侯店裡的東西?”
林墨俄然減輕了語氣,望向地上被摔碎的瓷碗。
反而,大夥都紛繁感覺林侯爺講得在理,本來這宮中的胭脂另有這結果。
實在,林墨就是一大忽悠!
如果收了他們這點銀子,旁人必定會感覺先生貪婪,一隻碗就要黑一百兩銀子。
往小的說,是破壞聖物,往大的說,那就是對陛下不敬!
王得發此時隻能告饒。
本來如此!
“那麼叨教縣令大人,太守大人,陛下禦用的碗被你們打碎了,你們該如何賠?”
王得發此時才曉得闖了大禍。
這於情於理,彷彿都對先生倒黴!
劉太守見狀也從本身腰間摸出一個荷包子,內裡也是沉甸甸的一小坨。
意義是陛下之前初到新義村,因為是用瓷碗用飯,以是留下了“陳跡”。
王得發看到林墨這般憤怒,頓時慌了,從速從口袋取出銀子。
更何況,這林侯爺竟然說得有理有據,讓人冇法抉剔。
“王縣令,你肯定你賠?你能賠得起?”
威脅,這的確是赤裸裸的威脅。
剛纔那放肆的氣勢一下子全冇了。
“你們看,這是胭脂留下的陳跡,是宮裡特有的胭脂,碰到瓷碗會殘留陳跡,並且洗不掉。
錢穆要忍不住拔刀時,林墨伸出一隻手,按在他的刀柄上,表示他沉著。
和玉碗等貴重的東西能溶解,和瓷碗就不可。
也就是說,三五兩銀子,就足以買一百個碗了。
看著林侯爺肝火的臉,世人都有些錯愕。
這碗曾是陛下在我林家出亡的時候禦用的,本侯宴請百姓,一時之間碗筷不敷,便讓林大娘都拿出來利用。
如果在宮中的話,那公主都是用玉碗,天然不會留下“陳跡”。
而王得發和劉太守,反倒是撈了個漂亮的好名聲。
能夠說,王得發這一脫手,相稱於把飯店裡的碗都包圓了。
這的確很豪橫!
“是下官,下官摔碎的,下官賠,我賠!”
“你這混蛋!”
“侯爺,您看十兩如何樣?
林墨說著,漸漸走到碎片前,拿起一小塊碎碗的邊沿,指著邊沿處一縷小紅暈。
這是不是有點本末倒置了?
世人都感覺,先生此次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