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恩龍倉猝用筆把這些詳細的事例記錄下來。
“你們罰款,都合適法律和政策嗎?”孟恩龍問。
在那位司機大叔供應的一張相片上顯現,南簡區運管所院內政務大廳裡曾擠滿了前來繳罰款的貨車司機。院劈麵的泊車場,一度因停靠了十幾輛被扣貨車而“擁堵”不堪……
“那,我聽到很多司機說,你們不改正,隻罰款,劉局長,這個您如何解釋呀?”孟恩龍又問。
“嗬嗬,孟秘書呀,這些年,運政法律職員被媒體暴光的首要題目僅是態度不敷標準、對法條解釋不敷細心等。”劉學保似是而非地說,對因而否涉嫌亂罰款,不做正麵迴應。
固然心存疑義,被罰款的司機為了趕路,隻能乖乖就範。並稱“認罰”法度普通是先截留車輛,讓司機拿著扣車單找稽查隊長簽批罰款數額,再到政務大廳內,由一名事情職員“做”法度。各項法律文書一應俱全了,照抄在票據上,然後署名畫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