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錢交給榮甸縣的副書記鄧德宇,對他說,“事情鬨大了,楊韓的好處毫不能再要,你幫我還給他。記著,今後楊韓咬出這件事情來的時候,我們可得頂住了,毫不能承認,還要說他是誣告,記著了嗎?”
“那就從速脫手,先找到楊韓違法犯法的證據,把他抓進看管所,主動權就在我們手上了,如許才氣讓人放心。”鄧德宇說。
李明東說,“市委羅書記不信賴梁朝興納賄,紀檢委的曹書記也來了你們榮甸縣,事情必定會往深處清查,楊家人此次可要不利了,我們千萬不能沾上,得闊彆。”
李明東拍了拍鄧德宇的肩膀,“我信賴你的才氣,必然要把陳跡措置潔淨。好了,我得待在這裡太長時候,得回市裡去了。”
“羅書記說得對,我這就去榮甸縣查對清楚。”曹力說。
一天,楊韓到梁縣長的家拜訪,送去了一條淺顯的捲菸。進門有禮,這是國人的風俗,梁縣長的老婆平時收到的小恩小惠多了,一條捲菸也不覺得意,就順手送給了來家裡做客的孃家兄弟。
最後,韋正江就去見了他。
回到縣城,頓時又到縣公安局去找韋正江,“韋局長,費事來了,市紀委書記親身出動來查梁縣長了。”
“隻要他還在喊冤,事情就會有分歧的能夠性,還是當真點吧。”羅子良說。
這下子,梁朝興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隨後也被市紀委停息了職務!
“那,梁縣長承認拿了三萬塊錢了嗎?”羅子良問。
“先動手為強?”鄧德宇立眼睛問。
突如其來的竄改,讓楊韓有些猝不及防,在審判他的時候,他極力不共同,口口聲聲要見局長韋正江。
曹力就說,“但證據確實,梁朝興納賄的能夠性很大。”
屋漏偏逢連夜雨,船遲又遇打頭風。就在這時,梁朝興也被人告發納賄了!
梁朝興被懟得說不出話來。如果換是彆的時候,他撤掉一個鄉裡的副書記易如反掌,但現在不一樣了,這個楊韓已經和市委構造部長拉上乾係,不能無緣無端地撤換了。
但韋正江此時已經三心二意了,含混態度之下,派出去的職員也都是出工不著力。在和肇事大眾的對峙中,也不做甚麼事情,成了旁觀者,和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