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麼。”
他起家的時候,手構造了機,吳健一個字也冇說。三杯不加冰Scotch,胃裡燒得很熱。
“如何走也不跟我說一聲?”話說出口,張星野也感覺分歧適,跟他說得著麼?改口道,“早曉得我們能夠一起走,送你去車站或者機場。本來就打算那天走麼?”
她冇吭聲,恰有汗珠落在睫毛上,被他箍著動不了,她歪頭,悄悄蹭在他手臂上。
“嗯。”
她看著他,很溫馨的幾秒,回身。他握了傘柄,感受那冰冷的小手從掌心滑了出去。
四個月,那三天已經像一場銷/魂的春夢在不得不醒來的遺憾中瞭然無痕,可瞥見她的那一刻,身材立即前提反射,回想重啟,減輕了快感,腦筋裡再也撇不開那紅色的被單,想親她的動機像爬在骨頭縫裡的毒//癮,壓也壓不下去。
小彆勝新婚。
冇有新婚過,體味不到如膠似漆、相思的甜美,張星野隻記得當時從機場往竹樓返的時候,那種不顧統統的迫不及待,讓他像個十幾歲的傻小子。
她站在傘下,布包,長裙,背後是光禿禿的梧桐樹和老式洋房若隱若現的表麵,雨恍惚了畫麵,時候像轉回了一個世紀。
“不走。”
張星野咬牙也冇脾氣,他也不曉得本身會再歸去,留下本來就是給她睡的,她總歸要分開,總不能抱著枕頭走,除了拋棄還能如何?可當時如何就感覺是留給她,一起留在原地了?那三天的思惟公然有些龐雜,張星野抱緊懷裡,大手順勢捧了她的小臉掰過來跟他貼了,“到淩海多久了?”
俄然,她昂首看了他一眼,恰好走過路燈,眼睛裡一閃而過的笑意。嗯?張星野挑了下眉,必然是錯覺。
“我叫車。”
等了這麼久,可話卻說了不過非常鐘,看她要分開,張星野先一步出了門。門口另有人,他走出幾步站到了最遠的窗下。
方纔一場狠惡,她的氣味嬌嬌地喘在他耳邊毫無諱飾地刺激他,可現在,懷裡溫馨得連汗都冷了下來。
好簡便的兩個字,毫無起伏的聲音,淡得一點意義都冇有。他身材裡的酒精已經都隨汗流了,黏了她一身,溫度降了下來,嗓子卻啞了,讓她這兩個字襯得竟有些狼狽,張星野忍不住低頭咬她,“都不問為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