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默早就做好了萬全的籌辦,他並不介懷跟差人去警局做調查,但是在此之前他感覺還是把“證據”讓這些差人看了比較好,隻要讓這些差人有一個先入為主的印象,後續的事情就不會那麼費事,估計早晨就能回家跟父母一起吃團聚飯了。
畫麵中張老婆子的二兒子奸笑道:“就是明強又如何了?不給錢就給你放血!”
警官一聽有錄相證據,當即點頭道:“好,那就先看看吧。”
陳默見他這幅神采,也不想多做解釋,他指著地上散落著的兩把匕首持續說道:“警官,這兩把匕首就是他們的凶器,如果不是我死力抵擋,估計現在塘廈躺下的應當是我。”
終究,陳默怒不成遏的把手裡的外套扔在地上,然後吼怒道:“你們就不怕法律嗎?”
早就在門口等著的陳三斤佳耦立頓時來扣問環境,陳默笑著說本身冇事,但是張家的人卻攤上大事了。
一個拿著匕首的男人奸笑道:“哼!從速給錢!刀子但是不長眼的!等下萬一不謹慎殺了你,你那麼多的錢可就冇處花了!”
陳默點頭道:“需求我共同的處所,我絕對儘力共同。”
這名警官固然感覺陳默的戰役力很刁悍,但在一對四的環境下,36,並且對方還拿著凶器,陳默能把人打成如許,這讓警官內心仍然有些猜疑。
張老婆子的二兒子不屑道:“法律算個屁!這裡有誰能給你作證?你家裡的人嗎?他們的話差人底子就不會信賴!”
為首的差人這纔回過神來,他看了看地上的兩把匕首,又看了看陳默身上健壯的肌肉,內心對陳默的戰役力有了一個必定的評價,隻見他蹲在地上一一檢視了幾名傷員的環境,隨後開口道:“這四小我都有分歧程度的骨折,既然是你動的手,還請你跟我回警局做一個筆錄,案情我們會做進一步的調查,統統還要證聽說話。”
為首的差人冷冷的看了地上的四小我一圈,對陳默說道:“小夥子你打的對!打得好!這四個全都是擄掠犯,行動極其卑劣!我們會秉公措置的!”
陳默非常淡定的開口道:“警官,人是我打的,警是我報的,他們四個光天化日之動手持匕首肆意行凶,我出於自保,這才把他們打傷的!”
陳默則跟著差人一起去了派出所,在派出所再次出示了一下錄相證據以後,陳默很快就跟個冇事人一樣走出了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