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彷彿看到天國的門檻了。”我苦笑著閉上眼睛。

如果不是我的陣地設在製高點上,還真冇法鎖定這個傢夥,固然前麵的坦克中間也圍了很多人,但此時我更加確信坦克必定是哈米斯設下的假目標。

“回家?彆鬨了兄弟,我們在逃命!”猴子老是那麼煞風景,一句話又把我拉回了疆場。

果不其然,幾秒鐘以後,身後的陣地炸翻了天,除了迫擊炮和火箭筒以外,坦克也調轉炮口對準了山頭。

當我醒來的時候,是躺在擔架上,身上蓋著假裝衣連頭都蒙在內裡,我伸手把衣服拉開,成果稍一轉動,痛的我倒抽一口冷氣,不過此次我卻感到很光榮,因為這申明我真的活了下來。

現在想想才明白,他為甚麼不躲在看似最安然的坦克裡,因為如果另有空襲的話,坦克必定成為第一目標,數十枚火箭彈打下來,他連遁藏的機遇都冇有,如果換做是我也不會躲在內裡等死。

冇偶然候讓我遊移和賞識,抱著槍抓過背囊,披著假裝衣掉頭就跑,剛跑出幾步,身後的陣地就被槍彈覆蓋了,本來這個位置不在他們的射程以內,但仇敵從營地出來後一向向我的位置靠近,此時相距隻要六百米擺佈,已經在重機槍的射程以內。

我嚥了口唾沫,俄然感受一陣鹹味,我風俗性的抹了把嘴角,覺到手指黏糊糊的,低頭一看全都是血,貌似磕掉了一顆牙,我苦笑著搖點頭,這麼半天竟然都冇發覺到少了顆牙。

身後的槍聲不竭傳來,並且間隔彷彿在不竭收縮,從槍聲就能判定出仇敵就在身後追逐,哈米斯被狙殺,這些兵士如何能夠善罷甘休,我隻禱告在仇敵到來之前回到集結點。

這一天終究讓我比及了,我鬆開扳機,拇指和食指相互摩擦了一下,我承認有點嚴峻和衝動,不是因為發明瞭目標,而是終究要報仇了,這一槍決不答應有任何失誤,我把能想到的統統影響彈道的身分全數測算了一遍,在包管絕對萬無一失的環境下,鎖定哈米斯的頭顱,扣下了扳機。

我跪在地上,一隻手拄著槍,另一隻手拍了拍胸口,不竭的深呼吸把上湧的鮮血壓下去,就在這時,前麵傳來輕微的腳步聲,身為兵士的本能讓我刹時拔脫手槍指向聲音傳來的方向。

記得還在新兵連的時候,偷襲手教員就曾經跟我說過,一個合格的偷襲手就是要找到疆場上彆人不覺得然的細節,它能夠救你的命,也能夠救統統人的命,當然另有更首要的一點,就是會幫你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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