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到底該如何辦呢?陳放轉動眸子子,當真思慮,不經意間瞥見雷大壯執於手中的水火棍,頓時麵前一亮,不過為了製止呈現剛纔的糗狀,他附嘴到唐芸的耳邊,輕聲問道:“現在有殺威棍嗎,是不是全數案子都通用?”
陳放乾咳兩聲,打斷了堂下唾沫橫飛的被告與被告,躬身笑著對一臉難過有力的唐芸道:“大人,我們是不是忘了點甚麼?”
“有,當然有。但是,如許做真的好嗎?”唐芸明顯也已經猜到了陳放的設法,但是本性仁慈的她自打上任第一天起就冇有籌算著要動用這殺威棒的一天。
明天要為了省去本身的煩惱,而鹵莽的傷害小老百姓嗎?唐芸真的不肯定這模樣做到底對不對。
好吧,若說這個案子奇葩,前麵另有更奇葩的,竟然有一個路人甲跑來狀告路人乙,說是對方打噴嚏的時候口水噴到了本身的臉上,要求補償洗臉錢,但是千萬冇想到的倒是路人乙的回駁更加奇葩,竟稱對方的臉實在太臟了,幸虧本身用唾沫幫他洗了一把臉才讓對方暴露人樣來,以是不但不該該判本身賠錢,更應當讓對方付出呈現洗臉費。
當然了,殺威棒固然脫自發配刑律,但始終是用於衙門,用於老百姓身上的科罰,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籌議的餘地的。打與不打取決於縣太爺,爺說打,衙差們掄起水火棍便向上衝,爺說不打,衙差們天然也就巋然不動。
並且打也是極有技能的一門藝術,每個縣令都有各自的表示風俗,普通都是在字裡行間與及語氣當中有所表示,如果縣令輕描淡寫的說“打”,那就是做個模樣給彆人看彆了,若縣令大人神采冇有竄改,正色說“打”,那就少不了要吃點皮肉之苦,不過也就如許,不會傷筋動骨。可如果縣令大人瞋目橫眉一聲“打”,那就不得了了。
當然他明白唐芸這類天生憐憫弱者的設法,為了撤銷她的顧忌,也為了使她能夠心安理得,陳放附嘴到其耳邊咬語道:“放心你並冇有做錯事,你細心瞧瞧被告那一列是不是有幾個熟諳的麵孔?”
<!--章節內容開端-->天下之大,無奇不有。呈現一兩件奇葩的案子不是不成能的事,但是陳放和唐芸都冇有想到前麵另有更奇葩的。
“但是,唐律規定隻刑案纔是必具有狀紙的,像這類淺顯訴訟是不強求的。”唐芸很傻很天真的把大唐律都給搬了出來,聽得陳放一臉懵逼,他對於唐朝的認知但是極其有限的,那裡曉得大唐律為了能讓淺顯百姓也能夠獲得公道的對待,特定某些訴訟案子是不需求寫狀紙,畢竟寫一通狀紙的用度可很多,放眼堂上統統案件,如果寫了狀紙來的,不管哪一方勝訴,所得補償底子付出不起撰寫狀紙用度的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