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真名叫李豔紅,我曉得會有如許的成果,可冇想到這麼快,他會如許心狠手辣,竟要把我置於死地,你們問吧?我曉得必然會奉告你們?”李豔紅斷斷續續地說。
在她那幼小的心靈烙上了不成消逝的暗影,她更加痛恨那些曾經欺侮過的醜惡男人,她要抨擊他們,她的心靈被扭曲了,采納了正凡人難以設想的自我踩踏體例,終究走上了難以迴歸之路,成了社會陰暗角落裡的捐軀品。
但她一想到本身所做的事內心一陣發急,滿身像針紮一樣疼痛,抱怨他們不該救本身,那樣能夠完整的擺脫本身,冇有任何煩惱,不必為儲存而整日提心吊膽。
有了這100元錢,又激起她儲存下去的信心,但她不肯意回到涓滴冇有親情味的家,毫無目標地順著公路一嚮往前走,已暗自下決計,不到萬不得已毫不花這100元錢。她不敢到勞務市場去找事情,怕再次被騙被騙,遭到非人的折磨,便到本地的旅店、飯店問要不要人,人為隨便給,隻要能吃上飯就行,人們見她是個外埠人且衣冠不整,不敢用她,如許整整跑了兩個月,不但冇有找到事情還招到了很多白眼。她真的悲觀了,又一次感到前程的茫然和餬口的絕望,這麼大的天下竟無她儲存之地,開端了她的流浪生涯……。
其儲存環境可想而知,就是在如許的環境下,那位美意的司機大哥給的那100< 元錢,她一分都冇有動。到現在她還貼身的藏著,每當看到這100元錢,她就感到有一種說不出的暖和緩餬口下去的勇氣。
在她倆的勾引和影響下,豔紅的心態有了極大的竄改,回想起己從小到大的悲慘遭受,感到在當今這個社會底子冇有她的存身之地。她痛恨本身冇有出世在一個優勝的家庭,痛恨本身的親人,包含本身的親生父母,他們為甚麼要把她生下來,為甚麼過早的離她而去,使她在這麼大的廣漠六合就冇有她的立品之處,飽受人間的ling辱。
在一個偶爾的機遇,她的運氣完整竄改了,她結識了李玲和李玉,她倆是個**女,處置以有幾年多的汗青了。這兩個女人以女人特有敏感,發明豔紅是個天生靚麗、氣質不俗的女人。也是出於對李豔紅的遭受憐憫,她倆也曾有過一樣的遭受,為了儲存,她們冇有彆的挑選,隻要出售本身的精神和靈魂。她倆收留了她,帶著李豔紅展轉馳驅了幾個都會,遭到了浩繁的磨難,為了儲存,學會如何歡迎客人和對付男人的技能,從他們手中賺來鈔票。最厥後到這個小縣城定居下來,總算結束了到處馳驅流浪的日子,她的心也垂垂安寧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