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橋墩血跡[第2頁/共2頁]

這是一條南北方向公路,從發明血跡的位置來看,殺人凶手應當是從北麵方向把屍身運過來,北麵方向約二千米處有一個磚瓦廠,南麵方向是通往縣城,路兩邊是莊稼地,夜晚很少有人顛末,凶手在這裡拋屍不會引發人們的重視,何況那天夜裡又下著大雨,冇有特彆環境的人是不會趕夜路,即便是有人顛末,凶手不成能光亮正大的把屍身拋向河裡,隻要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脫手,如許很不輕易被人發明,凶手會是甚麼樣的人。

同時她的內心有疑慮,鄭萬江說不無事理,但是也不能解除彆的體例,從目前環境來看,殺人凶手不是個簡樸的人物,單從毀容這一點來闡發,申明凶手有著必然的策畫和膽量,普通人是下不瞭如此黑手,現在犯法分子狡計多端,狡猾殘暴,行動做事常常會出乎人們的料想以外,一些題目不得未幾加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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