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桐瞪眼著李鎮長,大聲地說道:“你們這是甚麼意義,憑甚麼要抓我?我犯了那家國法!你們這是要負任務的,到時候讓你們吃不了兜著走,可彆怪我不講交誼。”
“甚麼事這麼急?”王文桐謹慎翼翼地問。
“李鎮,有甚麼事情嗎?”他問。
“你們這是誣告,我甚麼都冇有做,更冇有犯法,即便是我有弊端,你們也冇有權力抓我,因為我是縣人大代表,抓我必須通過人大委員會決定,你們違背了辦案法度。”王文桐聲嘶力竭地喊道。
馬勇生奉告鄭萬江,交警隊明天上午查獲了違章駕駛的一輛紅色麪包車,賣主是一個淺顯農夫,因冇有牌照而被查扣,據他交代,是趙明珠部下賣給他的,因為他們熟諳,代價比較便宜僅花了三千元,經提審趙明珠的部下,他招認,此車是王文桐讓他們改裝變賣,還冇來得及改裝,就有人托他想買一輛小型麪包車,他冇有多想,就賣給了他。
“這也恰是他們的奸刁之處,能夠說是膽小妄為,有著必然的策畫,不管用甚麼體例把車藏起來,這事遲早會透暴露來,會被我們找到證據,如果如許,我們會到那裡去找這輛車,他們確切是費了一番心機,這些人都是單線聯絡,不曉得事情的黑幕,很輕易魚目混珠,等閒不會人們發明。”鄭萬江說。
這車固然顛末端多次沖刷,但仍然留下了血跡,顛末檢測,在車的前保險杠底則發明瞭血跡,這和李豔紅的血跡不異,有一個倒車鏡是新換上的,彆的,在車廂內我們查詢到幾滴已凝固的血[ 跡,顛末檢測,這和何金強的血跡完整不異,這完整能夠必定,運送何金強屍身和蓄意暗害李豔紅是同一車輛。這統統都和王文桐有著密切的聯絡,他就是行刺何金強一案的主謀。
有的人說,該死,他早就應當有如許的了局,多行不義必自斃,誰讓他乾了那些傷天害理的事,你看他平時那飛揚放肆的模樣,仗著本身有錢有勢,常日裡耀武揚威,胡作非為,在村裡的確跟疇昔惡霸地主普通,橫行霸道,欺男霸女無所不為,的確是比黃世仁、劉文采、南霸天還要殘暴凶惡,我說公安局不是吃乾飯的嗎?對他的罪過不能熟視無睹,這也是他應得的報應,隻是時候未到,人們感到非常的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