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衣服,不能給老爺子帶去陽間。”我對孫大伯說道。
這件事情必然要儘早的做,乃至有些人在死前就已經做好了這一步。
見他們對峙要聽,我也冇有甚麼不成以講的。我想了想,對幾人解釋道:“實在,說這端方很簡樸。但處理的體例,除了把它拿出來以外,真的是再冇有彆的了。既然你們必然要聽,那我就給你們講講也冇有甚麼。”
人死今後,第一件事情就是小殮。
這話能夠說是說的很客氣了,我也曉得這東西是孫老爺子的敬愛之物,但冇體例,端方就是端方。為了能夠讓老爺子真正心安,又能順利轉世投胎,重新做人,這東西必必要割捨不成。
第一種,就是人死今後,能夠因為生前做過一些錯事,而粘毛誤入牲口道。既然成了牲口,那以後天然就不能實現轉世為人的慾望了。
第二種,相較於前一種,則更加可駭。人都曉得,屍身最常見的環境是跟著時候漸漸的腐臭掉,但也有兩種環境不會腐臭,一種是生前修佛修道身後屍身不腐,或者是陪葬品中有奇特的能夠保持屍身無缺的五品;但另一種,則是屍身冇有腐臭,反而生毛,變成了殭屍,如許天然不會腐臭,還能夠向著更高的品級修煉,乃至有重見天日的一天。隨葬品中帶有毛皮乃至是植物毛皮,則能夠極大的增大變殭屍的概率。
做這統統都很順利,唯獨需求我不時提示的就是孫家的家眷們千萬不要將眼淚落在孫老爺子的身上,抑或是棺材裡。不然,孫老爺子會因為不捨而不肯意分開,導致錯過轉世的機遇。
我點點頭,前後襬布看著這件奇怪玩意。
我之以是如許做,的確是因為這件東西是不能夠給死者陪葬的。
我讓孫老爺子的宗子、次子幫手,用捆屍繩搭在孫老爺子的肩膀上,將人揹著平放進早已籌辦好的棺材。
不管是投胎成牲口,抑或是變成殭屍,都意味著冇法勝利轉世投胎做人,都會影響到損老爺子進入下一世。
但是有些東西,倒是不管如何都不能放的。
但在清算陪葬物品的時候,我卻發明瞭題目。
想到這裡,我對孫大伯解釋道:“孫大伯,不是我不想讓老爺子帶著這貂皮衣走。我也曉得,這衣服很寶貴,老爺子很喜好。但是遵循我們這行的端方,隨身陪葬在棺材裡的東西,毫不能是帶毛的。不然的話,對於老爺子今後轉世投胎,會有很大的毛病。”
比如,我從中翻到了一件貂皮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