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我直接繞過邊上號令的張二嫂,走到少年麵前,就問他:“你叫啥名字?”

“哎喲喂,你們幾個還聊上了,我的事到底管不管?”那張二嫂將身子混在少年身前,一手叉腰,一手指著少年,怒罵道:“死乞丐,在我家白吃三天三夜,如果不給你點色彩瞧瞧,你永久不會曉得馬王爺也是三隻眼。”

說著,他立馬看著梁琛,“梁所長,犯了欺詐跟威脅罪,要判多少年?”

“是!是!”那張二嫂一陣顫抖,立馬朝我們戴德戴德一番,領著另一名婦人灰溜溜的走了。

這話一出,那張二嫂腳下朝後退了幾步,看那神采是有點驚駭了,就說:“老孃念過三年書,曉得法律知識,你們幾個小娃娃彆想唬住我。”

他微微昂首,很快,又將頭低了下去。

聽著這話,我愣了一下,幫手唱夜歌?這少年不過十五六歲的春秋,還會唱這個?

“可情願跟我走?”我想了一下,這少年在鎮上以乞丐為生,也不是個彆例,歸正他會唱夜歌,倒不如讓他跟著我,不敢說保他財,起碼能吃上一口熱乎的米飯,更加這類首要的是,這少年算是同業,能幫就幫下,也算是儘一下袍澤之誼。

“按照刑法三百二十七條規定,欺詐罪視情節輕重,輕者一年到三年有期徒刑,重則三年到十五年有期徒刑,威脅的話,三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並補償對方精力喪失費。”那梁琛立馬會心過來,說了這麼一句話。

“喲嗬!”她一把奪過我手中的錢,嘲笑道:“拿二百打要飯的呐,這三天,我們家每天十個碗,起碼五百,少一個子,我蹲在這不走了”

看到這裡,我特麼也是醉了,這張二嫂未免太好騙了吧?不過,想想也是,梁琛對我們態度還算能夠,那張二嫂隻要不瞎,應當能看出點所謂的端倪。

聽著這話,我也是火了,這特麼是赤果果的欺詐,剛纔給她二百,純碎的看在梁琛麵上,不想讓他難堪。而這張二嫂較著屬於那種貪財,並不滿足這兩百塊錢。

此次,他有了一些反應,搖了點頭,也不說話。

“人要滿足!”我瞥了她一眼,冇再理睬她,再次看向少年,說:“傳聞你會唱夜歌?”

他瞥了我一眼,眼神中有些躲閃,微微點頭。

“小兄弟!”那梁琛叫了我一聲,說:“彆問了,他來鎮上好些年了,鮮少有人聽他開口說話,很多人說他啞巴,隻會唱不會說。”

一見這行動,我心頭一喜,他這是同意了,正籌辦拉他過來,那裡曉得,那張二嫂俄然橫了過來,一把抓住那少年,就說:“想走,冇門,必須把那三天炊事費給老孃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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