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靜了一會兒,這期間,我一向在衡量喪事的利弊,那石柳說的不是冇有事理,嫁出去的女人埋在孃家,確切有些說不疇昔,我不能因為無私,壞了這邊的端方。
“操!”他爆了一句粗話,“你這敗家子,不到幾小時,十五萬就讓你敗光了。”
那石柳笑了笑,在王初瑤身上瞥了一眼,說:“小女人,你說的是另一種環境,我們現在說的是,嫁出去的女兒,遵循風俗,不能埋在我們這邊,倘如果平生未嫁的女人,埋是能夠埋在我們這邊,但是,絕對不能立碑。”
她罷了乾休,說:“她跟你結過陰婚,就是嫁出去的女兒,不能在這裡辦喪事,更彆說埋在這邊,陳九,這事,我能夠幫不了你。”
一時之間,我們誰也冇說話,大抵沉默了一分鐘的模樣,那王初瑤俄然開口了,她說:“九哥哥,我有些積儲,要不我乞貸給你?”
“風俗使然,何來公允可言?”那石柳說了這麼一句話,冇再說話。
對於她的禮金,我冇任何躊躇,直領受了起來,這也冇體例,我現在正缺錢給夢珂辦喪事。
思慮一番,我決定拉蘇夢珂的屍身回衡陽。
“夢珂不是外人。”我解釋道。
考慮一番,我實在是冇經濟才氣買這口棺材,隻好厚著臉皮讓她把代價矮一點。√
我點點頭,表示明白她的苦處,但是,買棺材,也有講究,不能拖欠棺材錢,不然對死者不好。
那石柳見我冇說話,就說:“陳九啊,以我之見,你還是將蘇夢珂的屍身拉到你家去吧!萬名塔這邊能夠容不下她。”
試問,有這兩種忌諱在內裡,誰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