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以是要讓他們倆抓住莫梁的腳,這倒不是怕莫梁的屍身掉在空中,而是按照裸葬有這麼一個風俗,這一風俗在《六丁六甲葬經篇》上稱之為,抓數,其意義來源於上古神話中,神仙都是飛的,壓根不消雙腳走路,以是,裸葬時,抓住其雙腳,前兆著莫梁身後能白日飛昇當神仙。
遵循我先前的籌算是讓瘦猴跟高佬搭把手就行了。
那莫村長也來了一句,“記著了。”
可,他們倆人已經出去了,我也不好趕他們出去,隻好把他們當作氛圍。
演變到清朝時,這一風俗,有了一些竄改,那便是少了拉清,而多了另一個端方,那便是移屍時,抓腳的兩小我必須不斷地說四個字,神迎鬼避。
我想了想,以目前的環境,讓我一小我移莫梁的屍體,必定不可,一方麵是顯得太孤寂了,另一方麵是分歧適端方。
這讓我實在想不明白,再遐想到莫梁的屍體進堂屋時,也是風平浪靜的,這讓我生出一種錯覺,那便是莫梁的喪事過於溫馨,有種暴雨來襲之前的安好。
這四個字的意義很簡樸,神仙驅逐,鬼祟避開。
那莫駿一聽我的話,也不曉得是用心的還是咋回事,他也沉聲道:“小兄弟,我非常同意你這話,誰敢在我弟弟下葬的事情上拆台,我莫駿第一個不放過他。”
說到這裡,另有個端方值得說道一番,古時候裸葬時,抓住雙腳的兩小我,不能用腳走路,必須蹲在一塊木板上,前邊讓四小我拉著木板朝前走,這一過程稱之為拉清。
當下,我深呼一口氣,又把那三點再次說了出來。
聽著他倆的話,我一陣無語,至於他們倆人誰說的是至心話,誰說的是謊話,我是至心辯白不出來,也冇說話,便朝莫梁房內走了出來。
因為是裸葬,在挪動過程中,有三個講究,一是幫手移屍身時,其心必然要純碎,不然,很輕易很出題目,其二,移屍過程中,不能開口說話,即便是碰到天大的事,也不能開口說話,一旦說話了,很有輕易出題目,其三,也是最為首要的一點,不能讓屍身落地。
如果真是如許,為甚麼在移屍時,冇任何風吹草動。
要說時候這東西,倒也奇特的很,你越是等它,它超出的慢,你越是不拿它當回事,它倒過的特彆快。
就在他們倆抓住莫梁兩隻腳時,我趕緊把這一風俗奉告他們。
我在跟莫梁說話期間,莫駿跟莫村長出奇的甚麼也彆說,僅僅是盯著莫梁的屍體,特彆是莫駿,眼角更是淚花閃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