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有誹謗?”慕春寅端起桌上的茶杯抿了一口,悠悠問道:“劉誌軍,你們的證據隻能顯現樊歆有懷疑傷人,但有哪個證據能證明她勾惹人?有視頻嗎?有照片嗎?有灌音嗎?冇有就是誹謗!”
張靜安站在螢幕中間,不時攥著紙巾擦淚,指著劉誌軍的傷口向記者道:“在坐的記者同道,我們家老劉可真是冤啊,被砸了那麼大的口兒,在病院縫了十幾針,大夫說,砸的頭骨都暴露來了!”
仲春二十七日,記者接待會踐約召開,為了更好的揭示事情顛末,地點就設在帝國旅店的商務集會廳,也就是產生膠葛案的那家旅店。
樊歆冇理她,對著話筒道:“普通環境下傷人的確不對。但在極個彆環境中,傷人是情有可原。”
劉誌軍神采微變,忽地轉頭看身邊的助理,用幾不成聞的聲音問:“你不是說這房間又租出去了嗎,如何現場還儲存著?”
劉誌軍神采丟臉,又被慕春寅的話噎住冇法辯駁,眼睜睜見眾記者跟著慕春寅走了,最後他一頓腳快步跟上。
“勾引?”正中寂靜好久的慕春寅將手中茶杯往桌麵一磕,茶沫的飛濺中,他唇畔的笑意挑釁而倨傲,“不想少爺現在砸場子的話,就把這話給我吞歸去!”
有記者問樊歆,“樊歆,那你的情有可原能夠說詳細點嗎?”
“如果少爺想仗勢欺人,你們還能妙手好腳坐在這?當年那誰誰誹謗盛唐,我但是挑了他手筋腳筋丟進後湖!”
在場一片嘩然,都把人打到八級傷殘還是不是犯法?!
台下記者群頓時一陣騷動――記者本來就是獵奇心暢旺摸索欲激烈的群體,這話落地,便有人舉著相機點頭附和,人群裡更是有個小年青興趣勃勃地說:“慕總,我是半路削髮才做記者的,當年但是警校出身,我對您這事有興趣,但您就給個視頻,也忒籠統忒不好察看了,能帶我去現場走一遭麼?歸正房間就在樓上!”
劉誌軍莫名其妙,“吵架當然是麵劈麵,誰背對背啊!慕總到底想說甚麼,不平氣就上證據啊。”
助理麵色焦心,“咦,如何會如許,我那天來問,旅店明顯說房間打掃潔淨有新客戶入住了。”
劇組幾人神采一僵,有人略顯心虛的辯白道:“歸正老劉是至心想跟樊歆會商電影的,他必定不會對樊歆有甚麼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