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啊……方纔李大人說之前的供詞就是如許,莫非就憑著這麼一份證詞就定了一小我的罪?”
隗運抖了抖,“下官……實在並冇有看到,當時就如這位所言,當時天太黑了,我又吃了很多酒水,就看到一個身影出來,渾身血淋淋實在也冇看太清,當時對方穿戴一身衣服,手裡提著一把刀,刀上往下滴血……後、厥後酒醒了,就傳聞凶手抓到了,我疇昔一瞧,那衣服甚麼的,都對得上,就、就……”
他們俄然開端憐憫這顧雲絎了,這都是甚麼事兒?
他望著那些鮮紅的指模,像是諷刺他普通,他抬開端,一拍驚堂木:“本官經查,人證隗運所言不實,證據不敷,不以采信。”說罷,直接當場燒燬之前的所謂供詞。
“我咋感覺這案子斷的比我這一個平頭老百姓還不如呢……”
周惜琰將李尚書心底的疑問給喊了出來:“你見過哪個隻是累著的就幾桶水潑不醒,最後還半日才醒的?這莫不是被下了藥吧?如果遵循這位人證的邏輯,那我可否大膽猜測,是有人用心先殺了人,再將顧雲絎迷暈以後扔到能讓人發明的大道上,將凶.器凶衣都穿到身上,畢竟,人證你既冇親目睹到,也冇親眼瞧見人證是在被害人死了以後才分開的還是死之前已經被帶走的,你現在奉告我,你可看清了?如果有半句謊話,可也是要判罪的。”
第三點,他之前並未見過顧雲絎,他如何就肯定醉酒以後他見到的就是顧雲絎?還是說,他當時醉酒底子就冇看清對方的臉,復甦以後有人奉告他就是這小我,他醉酒認識本就不清,被人操縱誇大,他本身也感覺是?而不是本身親目睹到?”
周惜琰緩緩開口:“這位人證方纔的論述中,提到一點, ‘我入夜交代以後想去扣問一番,不想途中碰到同僚喝酒, 就貪了幾杯酒,醉酒晃閒逛悠到徐家外’, 不知兩位大人聽到冇有, 晃閒逛悠,醉酒以後腳下踏實, 那就是已然醉了。部屬雖說對斷案科罪不體味, 卻也曉得,一個醉酒之人,認識當時怕是已然不清,如此一個醉酒之人當時說的話, 醉酒與復甦時清楚是有辨彆的, 大人如何就鑒定, 他醒來以後回想起醉酒時的, 就是肯定而不是揣測出來的?
隗運持續跟周惜琰一唱一和,嚷嚷:“能是甚麼狀況?他當時暈著呢,估計是殺了人太累了……也是,連殺了七個呢,當時暈的太狠了,傳聞潑了好幾桶涼水都冇醒,最後睡死了大半日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