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監聽室。

他收了錢,並把兒子和女兒都送走了。

“先生。”

丁強斬釘截鐵地說:“我向來冇有見過她。”

戎黎把臉埋在她肩窩裡,偶爾一兩下緩緩地蹭,像被拋棄了的幼獸,無助、脆弱、毫無安然感。

劉任達在隔壁:“不是我,主謀不是我。”他扒在單向玻璃上,衝著審判室那邊大喊大呼,“丁強,你他媽放屁,清楚是你出的主張,是你說要殺人滅口的!”

“上去!”

命案產生的當晚,他去了李權德家,譚文彬也去了,到那的時候,屋裡冇人,現場也已經被措置過。

但是實際的來由是――

萬茂記筆錄,周常衛來審:“受害人宋芳,”他把桌子上的照片推疇昔,“熟諳嗎?”

方大成說完,緩了一下:“我就曉得這麼多,都說了。”

戎黎掛斷電話,昂首望茫茫夜色,然後伸脫手摸索,謹慎翼翼地邁開腳――

周常衛給方大成錄完供詞出來,小歸遞給他一份舊案質料。

“肯定?”

究竟是誰主謀,誰出主張,都不首要了,三條性命,兩人一個也跑不掉。

五分鐘後,丁強被帶進了審判室。

那次他醉酒,抱怨了她不等他,打從那以後,凡是他晚歸,她都會在巷口等他,多晚都等他。

“大抵過了一週,女孩子的父親在廠裡張貼了尋人啟事。”

周常衛在給證人方大成錄供詞。

周常衛還是感覺證人呈現的時候過分蹊蹺了:“現在不怕被抨擊了?”

審判室裡還在持續。

他不走了:“我看不清路,你到這來接我。”

慌了纔好,慌了輕易跳坑,周常衛循循善誘:“證據確實,坦白從寬。”

徐檀兮悄悄地推開他,看著他的眼睛:“你也是很好的人。”

村口的巷子裡,徐檀兮提著燈籠在等他,她穿玄色長衣長裙,頭髮半挽半散,肅立於夜色,明眸善睞,溫良端方。

徐檀兮微微仰著頭,一動不動的,耳朵與鼻頭都紅了。她的美人,正在他懷裡,她靈魂要出竅了。

徐檀兮提著燈籠走疇昔,看了看他,把燈籠放下:“你如何了?”她見他眸光潮紅,伸手碰了碰他的右頰,“你臉好燙,是不是發熱――”

從她到他,也就十多米的間隔。

戎黎母親的事產生在十六年前,菸廠案是八年前,這是兩件事。

劉任達也一口咬定:“是丁強,他纔是主謀。”

Tip:拒接垃圾,隻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稽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