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違法,彆的家必須揭露,若一家發明,則彆的九家冇有揭露者也都要受罰。

寺裡的那幾萬畝地,留一千畝給寺裡,其他的收回朝廷。當然,朝廷公開的說法是給他們在邊地置換,用以建立分寺,購置新的寺田。

對於違法和尚的措置,有徒刑勞改,有剝奪譜牒,有放逐流邊等等。

每個寺觀都要嚴格遵循本身的品級具有僧道,不得超額,隻要當出缺額時,纔可再剃度,還得顛末朝廷僧道衙門的考批準予方可。

“因為少林有功,是以朕籌算嵩山少林儲存一百和尚,其他的和尚,則是讓他們到邊地建立新的寺廟,懲惡宣仁。”

都城設有僧錄司和道錄司,派出官員掌管天下僧道事件。道一級則設僧錄局和道錄局,郡一級設僧錄處和道錄處,縣一級,也設立僧錄房和道錄房。

同時,朝廷還規定,各郡的寺觀,還采納十家互保的體例,即十座不異範圍的寺院保持互保,相互監督,製止有擅自剃度僧道,擅自容留犯人,擅自放貸占田等不法之事產生。

寺觀的範圍還分為大寺觀、中寺觀、小寺觀三類,大寺觀為五十到一百人,中寺觀為三十到五十人,小寺觀為二十到三十人。

朝廷、道、郡、縣四級,都將設立專門的僧道辦理機構,賣力辦理天下的寺觀以及僧道,是以天下統統的寺觀都要登記在冊,統統的僧道也要登記併發給譜牒。

彆的,另有一個特彆規定,那就是製止婦女到寺觀中燒香拜佛,婦人隻許到尼姑庵、女道觀中去,違者燒香婦人和寺觀都要受罰,這一條的插手,是有官員表示為純潔民風。

“大秦冇有法外之地,冇有治外之民,佛道寺觀也不能例外。”

“許和尚,你現在是朝廷官員,但你也是少林出身,以是此次朝廷讓你帶宣旨官回少林,幫忙宣讀新規,向寺裡的方丈長老們解釋清楚。”

他們的地步三萬多畝,另有大量的寺產用以放貸,有專門收取抵押放貸的質庫。

詳細到規定了寺觀不得起鬥拱,不得彩畫梁棟,除原有以外,不得再鑄銅像、貼金、彩繪等。

“梵刹道觀,當迴歸本源,僧道們也該當重歸信奉,世俗的事情,還是交由朝廷吧!”

“每僧道田額十畝,不敷者不增,超者過收回。如果寺觀產佃給百姓租種者,地步直領受回授給百姓。”

許和尚聽了,內心鬆口氣,雖說出家了,但對於佛教,在貳內心的職位仍然極重,那是難以割捨的,如血脈盤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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