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隋天下一年出產的絹是相稱龐大的數量,高達幾千萬匹絹帛的年產量,能夠說大隋從南到北,遍及桑樹,家家種桑養蠶,正因為絹有了龐大的產量,以是除了做衣服後,還拿來充當貨幣,還成了大隋最首要的貨幣。

羅成也點了點頭,換成是他本身,他一樣甘願本身來當這個月的差,哪怕要自帶糧食來,也甘願本身來,畢竟一個月的時候,就算讓他們去搶,他們都一定能搶到這麼多的賦稅絹。

“冇有這類先例啊。”杜如晦再次提到這個題目。

“杜縣尉,實在不然。如果讓平常百姓一下子拿出三百多文錢來,確切不是一筆小數。但是,這個當值是四年一輪,均勻下來,一年也不過納錢八十文擺佈,如果一年分夏秋兩次繳,那麼百姓在賣糧以後,一次隻需繳四五十文錢,則就不算甚麼了。”

“一兵一年十二石月糧,十二匹月衣,如果每月再加三百錢,則一年還得三千六百錢的月錢。彆的,兵卒一年糧食七石二鬥,馬一匹年食料十八石。”

想按邊軍一樣的報酬來募兵養一支郡虎帳,太不實際了。

大隋帝國老是缺錢的,缺的是銅錢。

如果讓百姓都交錢代役,就會給百姓增加承擔。到處錢荒,百姓為了納錢,就得把糧食、絹這些自產的東西拿去賣錢,能夠被犯警販子坑一筆,以是杜如晦覺得,能夠直接讓百姓用糧食或絹布來折算。

隻是這些郡兵有了地就得種地,那就得輪換當值,五百郡兵,平時估計最多隻能有一百在當值了。

不過也是冇體例的體例了。

一尺絹折錢纔不到四文,二尺絹折錢也不過七文多點錢。

羅成算的倒是另一筆賬。

“要不先嚐嘗?”羅成道。

“納資代役的錢做為郡虎帳平常開消,而郡兵不給月糧月錢月衣,儘管他們練習時的飯食,你看可行否?”

“如果以資代役,百姓或許會承諾,可一天二尺絹能雇傭的到人,還能供的了平常開消嗎?”

起碼是三倍於剛纔算的數字,而若全算下來,估計得四五倍。

而若按之前算的,本來是四年一番,那麼四年下來,一丁就要攤到兩石糧、三百文錢、和一匹絹。

不過呢,現在很多處所都是地狹人多,是以百姓越來越難均到田,就算成丁了,常常也無地可分,或者隻能分到很少的地。

“如果要募丁代役,那月糧月錢月衣必定不能少,一月一匹絹、一月一石米,還得再加上月錢苦乾,這個用度可很多,如果再加上兵士在營中每日升糧二升,一月又得米六鬥,還得有鹽、菜等開消,再加上養馬之費、軍器設備用度等,你們可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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