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縣令[第3頁/共4頁]

吃過飯,程文應到底不放心蘇油,因而三人一同前去縣衙。

程文應官方身份是大理寺丞,正五品,固然是個榮銜,但比宋知縣的從七品高了太多,並且處所事件實在多是江卿世家顧問,是以縣令對程文應格外尊敬,老遠見著就拱手過來:“哎呀呀兩位老賢達,怎敢勞動您二老親臨,有事情來個帖子,老宋親臨府上恭聆教誨纔是。”

“也因太祖此諭,蜀地今後安寧下來。大宋各處實施榷酒法之時,而我獨無。故有‘西蜀不榷酒,河北不榷鹽’之說。可不但是酒這一項,鹽,茶,亦在其列。”

知縣姓宋,四十多歲才考長進士,磨勘十年當的眉山知縣,早已失了進取之心,倒是喜好平靜,加上眉山又是附廓縣,樂得輕鬆,處於半退休狀況。

史洞修滿臉鎮靜:“賢侄,昨晚在燈下看玉瓷盤,盤子靠近燈火,隔著盤子就能見到一個光圈!”

再不可,還能夠先搞幾樣發明,得個賜職,然後走製科那條路,阿誰考的是實務,更是本身的剛強。

敘完雜話,史洞修才說道閒事。

程文應問到:“這是為何?既然專榷實施,那他州酒就不能出境了啊?”

瓷公雞還是瓷公雞,早早過來,是籌辦蹭程首富一頓早餐。

宋知縣苦笑道:“老賢達說得是極,按常理的確是如此,可事情偶然候,它偏不按常理啊……”

這是強行辦法,如果立契不消官契,不依格局,不入檔案,但犯一條,均視同冇法律效力。

“人家的酒品格好,之前又是熟門熟路做老的乾係。專榷以後,高低流太守對轄下酒水出境,都睜隻眼閉隻眼,獨獨難堪我中遊眉州。”

宋朝是一個準貿易社會,從左券立定便可見一斑。

說完又道:“程史兩家在船埠開了義棚,賙濟孤貧及來往客商腳伕船工,實在是宅心仁厚。事情一經鼓吹,州府縣上,都是大增光彩啊。”

史洞修就不覺得然:“就那酒坊,還希冀掙錢?現在我都喝益州過來的邛崍酒……”

宋知縣拱手道:“酒坊的事情,瞞不過兩位,本年上頭壓下來的本務費是五百貫。我正拿著這事情頭痛呢。”

史洞修老臉一紅,不由得辯駁:“你那瓷版,另有瓷印,不也是占賢侄的便宜?”

內心這股勁被程夫人鼓起來後,蘇油俄然感覺,所謂考場,彷彿也不是那麼怕了。

一樣,官方利用白契,屬於企圖逃稅,這是違法犯法行動,鼓勵告密,施加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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