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搜神記卷十六(2)[第1頁/共6頁]

【註釋】

東漢武建(也作建武)元年,東萊郡有個姓池的人,他家中經常釀酒。有一天,他瞥見三個奇特的客人,一起帶著麪食來他家,跟他索要酒喝,喝完就走了。過了一會兒,有人來,說:“瞥見三個鬼喝得酩酊酣醉,倒在樹林裡。”

紫玉在宅兆裡和韓重一起飲食起居,留他住了三天三夜,與他完成了伉儷之禮。臨走時,紫玉取出一顆直徑一寸的明珠送給韓重,說:“我的名聲已廢弛,但願也已斷絕,另有甚麼可說的呢?但願你不時保重本身。如果能去我家,代我向父王表達敬意。”

吳王夫差有個小女兒,名叫紫玉,年方十八歲,才學麵貌都很優良。有個少年叫韓重,年十九歲,會道術。紫玉喜好韓重,和他暗中手劄來往,並承諾嫁給他做老婆。韓首要到齊魯一帶肄業,臨走時,囑托父母前去為他求婚。成果,吳王非常憤怒,分歧意讓女兒嫁給韓重。紫玉氣急愁悶而死,安葬在閶門內裡。

【譯文】

④趣(cù):從速。

過了幾天,他假裝喝醉了酒,來到這座廟前。又瞥見兩個孫子來找他。秦巨伯因而從速把他們緊緊挾住,鬼轉動不得。到家中一看,倒是廟中的兩個木偶像。秦巨伯燃燒燒木偶,它們的腹部、背部都被燒得枯焦裂開了,然後把它們扔在院子裡,到夜裡它們都逃竄了。秦巨伯悔怨本身冇把它們殺了。

漢,武建元年,東萊人,姓池,家常作酒。一日,見三奇客,共持麵飯至,索其酒飲。飲竟而去。頃之,有人來,雲:“見三鬼酣醉①於林中。”

鬼鼓琵琶

宋定伯賣鬼

三鬼醉酒

後月餘,又佯酒醉夜行,懷刃以去,家不知也,極夜不還,其孫恐又為此鬼所困,乃俱往迎伯。伯竟刺殺之。

【註釋】

漢朝九江郡人何敞任交州刺史時,有一次巡查部下來到蒼梧郡高要縣,夜裡就過夜在鵠奔亭。還冇到半夜,便有一個女子從樓下走出來,向他喊冤道:“我姓蘇,名娥,字始珠,本來住在廣信縣,是修裡人氏。我暮年就落空了父母,又冇有哥哥弟弟,嫁給了本縣的施家,命不好,丈夫又死了,但還留有各種絲織品一百二十匹,以及一名叫致富的婢女。我孤苦伶仃,身材又肥胖,不能自餬口計,以是想去鄰縣賣這些絲織品。因而從本縣的一個叫王伯的男人那邊租了一輛牛車,那牛車房錢一萬二千文錢,裝載著我和絲織品,叫致富牽了韁繩趕車。前年四月旬日,我們來到這個鵠奔亭內裡。當時太陽已快下山,路上又冇有行人了,我不敢再進步,便籌算在這裡過夜。致富俄然腹痛,我便到亭長家去討一點湯水和火種。那亭長龔壽,手拿戈戟,來到車邊,問我說:‘夫人從甚麼處所來?車上裝的是甚麼東西?你丈夫去哪了?為甚麼你伶仃一小我趕路?’我答覆說:‘你何必問這些事情?’龔壽竟抓住我的胳膊說:‘小夥子喜好標緻的女人,是但願能獲得歡愉。’我很驚駭,不肯依從他。龔壽便拿起刀刺我的肋下,一刀刺下去我就頓時死了。他又刺致富,致富也死了。龔壽在樓下挖了坑,把我們合埋鄙人邊。我在底下,我的婢女致富在上麵。他奪走了我們的財物,殺了牛,燒了車,車軸上的鐵和牛骨,都藏在這亭樓東邊的空井裡。我抱屈而死,痛苦打動皇天,卻又實在冇有處所能夠去控告,以是便本身來向您這賢明的刺史讚揚。”何敞說:“我現在要挖出你的屍身,用甚麼來證明呢?”那女子說:“我高低身都穿戴紅色的衣服,腳上穿的青絲鞋,還冇有腐臭。但願您能尋訪一下我的鄉鄰,把我的骸骨與我死去的丈夫合葬在一起。”何敞叫人把屍身挖了出來,公然是如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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