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連趙頊都不好說甚麼?人家不是坦白不報,是有特彆環境的。林昭倒是言辭誠心,主動請罪,趙頊就更不好見怪了。不然落下一個不通道理,不體恤臣下的名聲不好。
“是啊!如此,置國朝律法安在?明正典刑安在?”
“即使如此,也該奏報陛下,恭請聖裁的,何故私行做主,怕是有鄙視陛下之心啦!”
“也許是有甚麼特彆狀況,不知林侍郎本身是如何說法!”
並且特地誇大了,治河乃是大宋朝百年大計,決然不能姑息養奸,有所忽視。乃至於再有偷工減料,以機謀私的行動,變成大貨!
從這一點上來看,林昭彷彿冇有做出。作為專斷大臣,他手持禦劍,有便宜行事之權,做出這等權宜之計是冇錯的。起碼在原則性的法度上冇有做錯,顛末端審理,證據確實,這些都已經送到了朝堂之上。
至於亂馬踩踏的行動,林侍郎誇大了,這是民意!
然後林昭解釋了為何本身冇有及時上書,乃是因為當日在淨水澤受了驚嚇,又見到三千多人滅亡,氣憤悲傷之下就病倒了。林昭當時閉門不出,沉默寡言是有目共睹的,李儒乃至都可覺得他作證。
那些死難流民的家眷與廂軍兵士要求骸骨無存,現場群情激憤,情勢非常危急。當時的環境下,若不當斷則斷,結果不堪假想。
極刑是必定的,導致黃河決口,行刺欽差,殘殺三千三百多人,這絕對不成寬恕的極刑。至於死的體例,不是他林侍郎的本意,是死難者家眷的要求,是停歇民憤的權宜之計。
黃河決口最首要的啟事是天災,但是天災這類事,你一旦做了,話就由人說了,可輕可重的事情。本來隻是引發身分,但是成心放大以後就成了十惡不赦之罪了,畢竟這事是錯的,誰敢站出來辯白?即便是內心不平,但是冒天下之大不韙的話,誰也不敢說。不然不被唾沫星子淹死,也會被河北路的哀鴻謾罵死的。
“亂馬踩踏,何其殘暴,有違我朝仁義教養之國策……”
“不錯,此舉本來已經鑄成大錯,但是奸佞之徒不思改過,竟還蓄意暗害林侍郎與李知州。林侍郎乃是陛下派出欽命措置治河事,那便是代表陛下的欽差,暗害欽差,劃一於謀逆反叛啊!”
奏疏中提及,他病好以後,博州已然是民怨沸騰。死難者家眷不依不饒,到州衙告狀求做主,博州百姓更不承諾,個人出來討要說法。最嚴峻的是廂軍兵士,要求為死去的袍澤報仇,群情激憤之下有叛變之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