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著衛來,迷惑,而又警戒,一隻手探向吧檯下方,那邊藏著一把俄製馬卡洛夫手-槍。
屍身隻穿一隻鞋,另一隻腳光著,腳尖刮擦空中,身後一行混著啤酒味道的血跡。
這不是至心話,埃琳如許的,四天都捱不疇昔。
大抵是哪又產生劫案了。
他獲得了難忘的聖誕禮品:覺得事發的凶犯捅了他一刀。
以是埃琳現在,是在叫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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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來曉得她冇認出本身,或者把他當作了無家可歸的流浪漢:他頭髮亂糟糟的,幾近跟多日冇有剃過的鬍子長到了一處,如同兩叢灌木狹路相逢;臉上有擦傷,泥色浸到皮膚裡,水洗不掉。穿的不倫不類,獸皮的餿黴味雜糅著血腥味,提示他不便利舉火的那兩天茹毛飲血的生食日子。
這是他在北極圈內度過的第四個月,彼時,他已經從北冰洋周邊撤回到了拉普蘭地區的密林,伸直在原住民薩米人燒燬的一間kota(帳篷)內,帳篷跟印第安人的氈帳很像,尖頂圓錐,四圍蒙摞補密疊的馴鹿皮、熊皮、毛氈禦寒。他裹了獸皮,躺在半尺來厚的灰燼層中,睡前燒了篝火,躺下的時候猶有暖意,現在伸手去摸,灰燼都冷成了咬人的嘴,冷不丁咬上一口,半隻手臂涼到發麻。
衛來竟然還對它的妝容做了點評:“你該打個唇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