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的廖海手裡提著一把GLOCK17,他和閻直一樣冇有效戰術步槍的意義。不過他是出於一種戰略,在他們練習的時候他講到過:想要最大限度的利用兵器也要講究機會,作為一個老兵他對槍的體味不亞於本身的朋友,有些槍合適遠攻有的合適近戰,霰彈槍不消對準也無所謂,因為進犯範圍大,在喪屍數量多的時候用再合適不過,獵槍和偷襲步槍分歧適近戰,因為換彈夾需求耗損時候,冇法對準的話,華侈槍彈的結果更是不堪假想,而在冇有遇見必必要應對的屍潮的環境下,最好挑選簡便好用的手槍,一個彈夾15發,換起來也順手。

“如果你身邊有人死了,不要看他。如果你身邊有人活著,拉他一把。”

廖海嘴裡嚼著泡泡糖,路上用來彌補水分的,為了減輕負重他冇帶幾瓶水。“他是你甚麼人?弟弟?”

閻直不敢苟同的看看他,“你們這些人嘴裡冇一句實話。”

閻直跟著步隊行進,漸漸的,他們發明瞭在公路兩邊的草叢和樹林裡的、穿越在車與車之間的喪屍,他們隊裡有小我高馬大的男人,之前是保鑣公司的,個頭足足有一米九多,負重是統統人裡最多的,背上背了把榴彈發射器,在看到那擁堵在汽車之間對著活人嚎叫的喪屍時,他直接跳到一個破車的頂棚上,扛起槍管就來了一下子。

而前兩天給閻直做特訓的剛好是當時巡查隊的黑手套隊長,廖海,廖隊見狀也冇說話,從設備包裡拿了兩把三棱刺一把雙刃軍刺十足丟給他,閻直也非常共同的從半空中接過來,連著玄色的綁帶一起纏在大腿外側,手臂天然垂下時恰好能夠觸碰到的高度。

這裡的死人數量是如此之多,可想而知多少人當時想要駕車出城,成果為了大局考慮向外的通路也被堵截,他們冒死砸著方向盤,叫罵著再也聽不見他們的當局,或是帶著本身的親人棄車逃竄,最後死在這裡。

閻直昂首看看他,陰冷的天氣映得他眼底裡一片冷冷的暗藍,而他的神采是謙恭的,乃至有點兒膽怯的畢恭畢敬,他說,我喜好用刀。

“耳機都給我戴好了。統統行動聽批示。”

榴彈直直紮進屍群裡就炸開了花,大火熊熊燃燒,好幾塊燒焦的爛肉滾落到他們走過的路上,中間一個瘦猴兒一樣的男人嘰嘰嘎嘎的笑起來,身上的彈夾都一顫一顫的,閻直走在廖海身邊,左手抵著右手腕做了個標準的點射,打死了一個爬起來的漏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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