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園,方初見圓兒惶恐趕來,氣色混亂,與常日謹慎舉止大不不異,心一沉,擰眉問:“甚麼事慌成如許?”
打從出世起也冇受過如許的罪,他忍不住又想罵人。
主如果罵了不管用,白搭力量。
等來到下灣村屍身現場,看著圍在江邊那群人,聽著人群中傳來撕心裂肺的女人哭聲,方初才略復甦,再次心慌起來。
是不敢上前,怕認出不想認的。
他雙腿重逾令媛,挪不動半步。
男人感覺腦中地動山搖,麵前一黑,撲倒在地。
那木簪是鐵木製的,堅固非常。
那壯漢鎖著他還把鑰匙掛在腰上,也不知藏起來,不是笨是甚麼?
當他哈腰放碗的時候,方無適右手一揚,將握在手中的鐵木簪子迅紮進他的眼窩。眼窩柔嫩,方無適是個小孩子且手腳都用鐵鏈鎖著,男人底子未曾防備,因而生生被紮進腦海深處。
總之他忙得很,有很多“大事”,冇工夫耗在這。
因為他想爹,想娘,想弟弟和mm,他還要教弟弟說話呢;他還要跟爹學習,將來方法受小方氏;他還要插手織錦大會,在會上露個臉兒,巧兒表姐說她六歲就插手織錦大會了呢……
去的途中,方初聽圓兒說了事情顛末。
方無適毫不瞻前顧後,一見紮中了,便把手一撤,兩臂一甩,手上的鐵鏈就套住了男人的頭;再往下一扯——不是想扯倒男人,而是藉助這拉力,像個猴子一樣翻身攀到他背後,騎在他背上。
但是他忍住了。
自編自創到這,他編不下去了。
因為,實在冇法編了。
高壯男人端了兩碗出去,一碗飯,一碗菜,菜內裡有雞肉,可見他們對方無適是很正視的,改良了他的炊事。
還是想體例逃脫要緊。
他幾次說“這不成能”,毫不信賴方無適去了。
這是方初的主張,想著小孩子不宜佩帶利器,可若遇見傷害,即使春秋小,也不能任人宰割不是,因而為兒子製了這根簪子,讓他告急環境下防身用。他被擄後,身上衣裳、項圈、玉佩等值錢物全數被扒個精光,唯有這根簪子留了下來,眼下就派上用處了。
小孩子想到做到,並不管結果。
小孩子做事不管不顧,這是缺點,然這缺點在眼下卻成了很多熟行都不具有的長處。
那兩個傢夥真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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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許輕易到手,一是因為無適身子矯捷,常爬樹下水的猴兒,能不矯捷麼;二是那簪子紮得太深了,痛得那男人當場喪失抵擋的才氣,連碗也端不住,跌落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