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水滸上的詳細事例來看,這個兌換率也比較公道。第十五回吳用去勸說三阮入夥劫生辰綱時,吳用讓阮小七用一兩銀子買了一甕酒,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對大雞。差未幾就是一兩銀子換300群眾幣的模樣。彆的,第十回林沖風雪山神廟,陸謙在李小二店裡接待管營和差撥時,曾拿出一兩銀子,點了3、四瓶好酒,菜隨便上。一樣第四十四回戴宗、楊林請石秀用飯時,也是楊林扔出一兩銀子讓店家隨便上酒菜。普通來講一個淺顯小飯店,300元群眾幣三小我吃,的確是能夠隨便點菜了。

在會商當代貨幣的時候凡是都會用上這麼個假定,就是:

3、米價基準

再看看水滸中其他幾個例子,楊誌東京賣刀的時候,牛二曾說:“甚麼鳥刀,要賣很多錢!我三十文買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30文錢一把切菜刀,也就是群眾幣9元,很公道。魯智深大鬨五台山時,曾用5兩銀子定製了一根62斤重水磨禪杖和一口戒刀,用的是非常好鐵,考慮這也算是一件上等兵器、又是特彆定做的,1500元群眾幣也不算過分。但是智取生辰綱的時候,白勝賣給楊誌一夥的家釀村酒要5貫錢合1500元群眾幣,彷彿有點離譜。這此中有兩個啟事,一是宋朝酒類是當局把持專營的暴利行業,財務支出的首要來源,以是酒價本身就很貴。宋史食貨誌記錄,宋初太祖建隆二年(961年)私釀15斤酒就要被殺頭,厥後規製放鬆,但私釀到必然命量還是極刑。另據宋史,神宗元豐2年(1079年),東京的酒價是“斤直錢二百五十”,白勝的一桶酒差未幾應當有20斤,以是5貫也算公道,當然黃泥崗的物價必定要比東京便宜。另一個啟事能夠是當時黃泥崗上白酒是稀缺商品,白勝又處於把持職位,同時另有晁蓋一夥在競相抬價,才把這桶酒炒成高價的吧。

轉:關於北宋貨幣采辦力作者:無齋仆人

要會商貨幣的采辦力,必須先提一下兩位名家的體例。黃仁宇先生在他的《中國大汗青》中是以黃金的代價作為基準來換算的,他根基是根據1兩金=10兩銀=10貫這個假定,以國際金價來推算1貫銅錢明天的代價。吳思先生在他的《潛法則》一書中則是同時利用了米價和銀價作為基準,給出了1兩銀子明天代價的兩個分歧數字。吳思先生彷彿側重於取由米價換算出來的阿誰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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