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準務和商務[第1頁/共3頁]

高繼衝寒著臉:“不管是否誌願,船長皆殺。”

此中一名南漢官員那文稿直接交給了角落裡的盧瓊仙。

高繼衝收住了笑容:“律法的辨彆,我想大師都清楚。律是底線,是天條。違背了,就不是懲罰的題目。是要判處刑律,乃至掉腦袋的。”

符彥琳和林仁肇一文一武,算是在那裡落腳了。

盧瓊仙問:“如女子誌願者,該當如何。”

因為標準幣根基上冇法捏造,但是彙率太高。淺顯老百姓就是連一元銅幣都用不了。以是南漢能夠本身鍛造老百姓利用的小錢。十個小錢即是一個標準一元幣值的銅幣。

第三艦隊也要回防,因為殷地人的艦隊是順著洋流用赤道以及呂宋航路過來的。在大琉球的南部海岸,需求扶植港口,也需求扶植黌舍,病院等根本設施。大琉球是個大島,內裡有了靠近七十萬住民,管理起來有一些難度。

此中一部分啟事就是,祭司個人離開了這些部落,都向瑪雅和渤海集合。這些部落被以為是被神拋棄的棄民。他們向西尋覓神族居住的處所,到了渤海的還好,冇有達到的,多數都有發急性的抨擊心機。

而這也是為甚麼窟悅能夠吸引殷地人的啟事,因為那邊有祭司,有祭司黌舍,那邊乃至培養祭司。

“商律,隻對與商司停止買賣的商戶有效。我們的艦隊,包含準務艦隊在海上,有針對《商律》和《準務條例》的法律權。準務條例我們還能夠協商,不過《商律》是商務活動的根基原則,這個就不美意義,冇有籌議的餘地。這一點我必必要說清楚。”

劉銑笑道:“遵循商司的端方,勞動教養,養好身材,教一些餬口技術。誌願擇人嫁之。我們會給她們分派與其彆人不異的地盤。如果不事勞動者,逐之,自生自滅。人不自救,我們如何救也救不了。”

“從業者,該當如何?”。

遠征艦隊的原有帆船全數賣給南漢,職員如果情願才南漢參軍的能夠自在挑選。而準務艦隊裝備渤海新式艦船。

東海省的島嶼很多,一些無人的小島漸漸地有了一些商隊上島,建成補給點和停靠點。這些商隊有一半實在就是海盜性子,特彆是殷地人的商隊,就是部落化的。對於非本部落的人非常殘暴。

而要想標準商路,就需求一些辦法。

除了這個以外,最首要的是建立市舶司和準務所。

“這類艦船能夠在航程內具有必然的上風,但是冇有帆船,航程有限。以是三佛齊以西的洋麪,我們就無能為力。這需求南漢艦隊來對大食,天竺以及老崑崙來停止威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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