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還是門生吧?腦門子都出汗了……”
2008年的春季將近結束的時候,師父俄然說:“我的左耳彷彿聽不見了。”
“嗯,要先獲得主檢法醫師資格,才氣成為第一鑒定人,這個是冇錯。”
交警對峙本身的觀點,走到小橋的一邊說:“這個橋是水泥的,但橋頭兩邊是很陡的斜坡通到橋下,如果死者是為了遁藏車輛,直接從橋頭邊的斜坡處摔跌下來,那麼天然不會在水泥的橋邊留下陳跡。斜坡是土坡,下過雨後,即便有陳跡也冇法發明瞭。”
我接著說:“按照剛纔說的,死者應當是從橋北向橋南這個方向跌落橋下的,現在我要問,死者的家在哪邊?單位在哪邊?這條路是不是必經之路?”
“也就是說,她25號早晨就冇有瞥見吳明路,是嗎?”我問。
“是我提出疑點的。”林法醫插話道,“接到交警的電話後,我就趕過來停止屍表查驗,簡樸地看了屍表以後,感覺有點兒不對。屍身除了頭上有幾處嚴峻的毀傷以外,其他肢體冇有毀傷。畢竟發明屍身的時候,摩托車是壓在屍身身上的,從這麼高的處所跌落,摩托車又壓上了身,如何能夠冇有毀傷?”
“這四周有住戶嗎?”我問窺伺員。
“25號,吳明路上班的狀況……”我接著問道。
“甚麼案情?”我問。
胡麗麗冇有看我們,隻是黯然地點了點頭。
“確證了,是死者的。”派出所民警說。
“這麼久以來,你表示得很不錯,有成為一名優良法醫的潛質。”
“是的,這個我們詳細問了,普通不會有人站在橋上往下看,扔渣滓都是站在離橋幾米處往橋下用力兒一扔,橋下有渣滓和荒草,屍身冇被人發明也很普通。看屍身附著的泥土狀況,死者應當是在這個橋下躺了兩天了,並且這兩天下雨,我們看死者的衣服都是濕的,應當是失落的時候段就掉下去了。”
“是的,據她說,25號早晨她按例回孃家,26日淩晨回到本身家,發明家裡的被子疊得很整齊,覺得本身的丈夫上班去了。但是到中午的時候,她丈夫吳明路打工的工廠廠長給她打了電話,問她吳明路為甚麼冇有去上班。她當時就慌了,和吳明路的父親一起到吳的朋友家找了一圈,冇人見過他,因而下午就去派出所報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