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師父搖了點頭,規複了斬釘截鐵的神采,“第一,如果是路遇擄掠,冇有需求在大馬路上翻包,拿錢不拿包,直接拿走包不就得了?第二,我以為被害人遭襲是在室內,而不是在室外。”
“對,這一點我敢必定。”師父說,“不但死者屍身上的毀傷提示了他生前有跪著的過程,並且他的雙腕樞紐皮下構造和肌肉也有輕微的條狀出血,如許的出血應當是軟質繩索捆綁構成。”
師父喝了口水,持續說道:“既然是原始狀況,那麼甚麼環境下會把內褲反穿呢?一種能夠是李束縛穿內褲的時候很慌亂,另一種能夠是李束縛重傷後被彆人慌亂地穿上內褲。不管是哪種環境,都申明李束縛事發的時候赤身**。那麼,此案就應當和賣淫嫖娼扯上一些乾係。”
“不但如此,我們曉得,交通變亂毀傷中,著力點凡是是車輛和空中,都是大要粗糙的處所。”師父指了指水泥空中,“人如果在如許的打仗麵上敏捷翻滾、位移、摔跌,必定會在皮膚上留下擦傷。而本案的屍身上冇有一點兒擦傷。”
“哦?在室內都看得出來?”刑警隊長對師父的眼神已經從平視變成了俯視。
“問得好。”師父笑著說,“這個案件的關頭就是被害人是如何到了室內,為何被犯法分子節製後傷害的。實在這個題目應當不難查,不是有大眾反應李束縛生前吃喝嫖賭樣樣俱全嗎?”
“現在另有冇有甚麼人能夠利用這類橡皮棍?”師父問道。
這時候我在一邊苦思冥想,做了很多屍檢,我也模糊感遭到這起案件的致傷東西不是車輛的崛起部位,卻冇法表述出來根據和觀點,潛認識的經曆奉告我這是軟物而至,但是軟物又如何能導致顱骨的骨折呢?
“擒拿!”都學過擒拿搏鬥的刑警隊員們異口同聲地說。
師父冇有吱聲,一旁的派出所民警說:“不會吧,我們配發單警設備1兩年了,警棍早就不消這類橡皮棍了,都是便攜式的。”(1 單警設備:每名差人應當配發的能夠隨身照顧的警用設備,稱之為單警設備。如手槍、警棍、電筒、防刺手套、手銬、催淚噴霧劑、搶救包等。)
“這麼大人還能被騙到彆人家去?”那名刑警不平氣地嘟囔。
連我都冇有重視到這個細節。師父敏捷地翻動屍檢照片,從屍身大要的皮膚看,確切冇有發明一點兒擦傷或者傷害。
彆說窺伺員,就連我都聽得一頭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