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案滴血屋頂[第2頁/共11頁]

飆哥一把奪過物證袋:“閉上你的烏鴉嘴。”

“對啊,明天我們已經闡發了作案東西是扳手。”我竟然因為飆哥上午的出色闡發,把這麼關頭的題目給忘了。

“哦,對不起,前不久出了個小車禍,尺骨骨折,現在快好了,就是還不能使力。”

“冇,硬骨頭。”王江有些難堪。

飆哥的話讓統統的人都大吃一驚,包含我。

“哦,是您開車載她家人來的吧?”

統統人都在點頭。飆哥持續說:“但是,我在這雙拖鞋上,發明瞭一滴新奇的可疑斑跡,我做過聯苯胺實驗,證明是人血。剛纔DNA嘗試室也打來電話,證明這滴血是死者林琪的。那麼,林琪的血有能夠繞過一堵牆飛濺到10米外的拖鞋上,並且在中間的客堂的空中上不留任何陳跡嗎?不成能!也就是說,案發的時候,這雙男式拖鞋應當在死者中間。”

“是的,張局,不過殺了人,總會有證據,這個證據在那裡,我們能夠去孫昊天家裡找。”飆哥說。

“厥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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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哥用右手拿著筆在我的頭部左邊揮動了兩下,然後又換左手拿著筆在我的頭部左邊揮動了兩下,接著說道:“如果用左手,便能夠順利地構成了。以是,一開端,我就認定了這個凶手是個左撇子。”

“飆哥,你的眼睛真尖,這麼小的字都能發明。不過,這個案子應當是尾隨入室擄掠殺人,和熟人應當冇有乾係吧。因為她的鑰匙掉在門口,熟人何需求趁她開門的時候推她出來呢?”我很利誘。

“……厥後她不動了。我曉得我殺了她,遵循我的打算殺了她。我在地上坐了好久,驚駭極了,因而我就像電視上演的那樣把櫃子甚麼的都翻亂,拿走了她的錢和銀行卡,又把她的鑰匙扔在門口。很多人都曉得她有錢,我想讓你們覺得這是一起劫財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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