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案水上浮骸[第8頁/共10頁]

艱钜度過了這幾天,屍源也有了下落。

早已穿好高筒膠靴和解剖服的我,呀的一聲大呼,鎮靜地跳進塘裡,蹚著塘底厚厚的淤泥,一腳深一腳淺地向那一大塊不明物體漸漸挪動疇昔。

“這個斷指和這個案子冇有多少乾係吧?”我問道。

飆哥簡樸彙報了我們的前期事情,說:“就差春秋了,這個……真冇體例。”

“X光!”被飆哥一點撥,我很快想到了體例。

屠夫的家是一幢獨門獨院的小平房,前麵是他賣肉的門麵,中間是兩間寢室,院裡有幾間豬圈和一間屠宰房,院子前麵另有一片半畝擺佈的水塘。

我們傻傻地盯著慘白的屍塊,一時不曉得該從那邊動手。對於身高、春秋的推斷,法醫界已經有了非常成熟的體例。春秋能夠通過牙齒和恥骨結合麵(兩側骨盆的連接處叫恥骨結合)的形狀來綜合推斷,經曆豐富的法醫根據恥骨結合連絡牙齒能夠將春秋推斷得非常精確,偏差普通不超越兩歲;身高也能夠按照多根長骨的多元迴歸方程計算到偏差兩厘米以內。但是對於如許隻要軟構造的案件,連飆哥也冇了體例。

早晨在食堂,我們高舉水杯,一飲而儘。值班時不能喝酒,這淨水一杯,就權當是慶功酒吧。

遵循飆哥的唆使,我們開端一點點地提取著屠宰房裡的血跡和軟構造,彆離裝進物證袋。兩三個小時很快就疇昔了,太陽已經當空照了,我們還是彎著腰在尋覓可疑的線索。看著已經彙集到的數百份檢材,我們暗想,如許歸去漸漸做種屬嘗試,還不曉得要做到猴年馬月才氣出個成果。

DNA查驗成果很快出來了,小拇指就是阿誰屠夫的,屠宰房提取的血跡中,也發明瞭死者的血跡,全部案子的證據鎖鏈已經很完美了。

“即便證明這具屍身就是小紅,如何能肯定就是她丈夫殺了她拋進塘裡呢?”飆哥問。

本來屠夫發明小紅和街上的一些地痞乾係不清不白,他談判了好多次,不但冇處理題目,還被地痞暴打了一頓。這一天,屠夫終究忍無可忍,一言分歧,就下重手將小紅毆打了一番。不料在撕扯過程中,小紅一口咬掉了屠夫右手的手指,屠夫惱羞成怒,抄起殺豬刀一刀就砍斷了小紅的脖子。殺完人以後,屠夫才驚駭起來,他曉得如果把屍身扔進水塘,過不了兩天就會浮上來被人發明,那樣的話必定逃脫不了罪惡。他左思右想,乾脆使上本身一身的殺豬技術,利索地卸掉了小紅滿身的軟構造,裝進袋子裡分幾個處所拋掉,然後再把骨架和來不及措置的內臟用塑料薄膜包裹後,扔進了水塘。他閉門不出,花了一天一夜的時候,細心打掃了殺人和分屍的現場——而那恰是他們曾經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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