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屋子並不老,電閘莫非不在家裡?”我的話音剛落。飆哥喊:“我找到了!”
因為不該有的姦情,或者說是因為50萬元,兩個本該幸運的家庭硬生生地被毀掉了。
飆哥說:“這個看似是試切創的拖尾陳跡,實際是多次切割同一名置構成的,因為著力點在頸部的前側,而頸部的切麵是類圓形,以是創口兩側的力度就會較著減少,多次切割頸部,導致一個龐大創口,在創口的兩端就會構成多條皮瓣。”
“因為他自知身材本質不及劉剛,以是必須摸黑俄然攻擊。”
有了飆哥的附和,我自傲了很多,我清了清嗓子,說:“既然是殺人前有前提關掉電閘,隻要兩種能夠,一種能夠是電閘本來是壞的,補綴電閘的工人和劉剛一起進入現場,後在補綴電閘的時候因為某種啟事殺了劉剛。但從電閘的狀況來看,保險絲是被灰塵覆蓋的,不是新的,電閘也冇有其他燒壞的跡象。加上早晨11點30分,那裡去找電工?可見第二種能夠,纔是究竟本相了。”
提取到了關頭證據,並且明白了窺伺方向,這些不測的收成,讓我們歡暢得緊緊相擁。
我撓撓頭,這我曉得,但仍然不明白飆哥的意義。
早晨我在宿舍翻來覆去睡不著。劉剛是在門口剛換好拖鞋就被攻擊了,然後再在客堂裡鬥爭,這個過程是冇有題目的。如果現場本身就冇有開燈,而是有彆的一個共犯賣力照明,劉剛冇有事理不開燈就換鞋;如果是劉剛開了燈,凶手拜彆的時候關了燈,冇有事理不在開關上留下指紋和血跡。莫非是先開了燈打鬥,然後在鬥爭過程中不謹慎碰到開關關了燈?也不成能,因為開關地點的玄關處冇有鬥爭陳跡和血跡。也不成能是凶手用身材其他位置關的燈,因為凶手割破了死者的大動脈,身上應當沾有大量的血跡,看了衛生間和廚房,也冇有洗濯的跡象,不成能那麼巧,關燈的部位恰好冇有沾到血吧?
我戴上手套,簡樸地停止了屍表查驗,劉剛的顱骨觸及有較著的骨擦音,應當是顱骨粉碎性骨折;頸部有一個龐大的暗語,兩側的頸動脈和頸靜脈以及氣管、食管都完整斷離,暴露了白森森的頸椎,頸項四周有大麵積的血泊,已經有一小部分開始凝固了。
我嗯了一聲,感覺有事理。
俄然,我明白飆哥問這個題目的意義了:“明白了,飆哥。你是說,死者明顯已經落空抵當才氣,並且毀傷已經足乃至使他滅亡了,但是為甚麼凶手還要切割冇有抵當才氣的死者的頸部,對吧?我感覺,這個行動出自凶手恐其不死的心態。以是我以為,這是一起熟人作案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