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曉得,這叫試切創,在他殺事件中多見,但是此案明顯必定不會是他殺,我一時冇有想明白,就搖了點頭。
“殺了這麼個強健的人,看來凶手更是個不得了的人啊!”我感慨道。
來不及洗漱,我和飆哥拎著法醫勘查箱,坐上了勘查車,風馳電掣般趕赴位於南江市城郊的豐華新村。我抬腕看了看錶,淩晨5點30分。
飆哥一邊謹慎地翻開電源盒,一邊說:“不能做證據冇乾係,但是這說瞭然很多題目。”
飆哥接著說:“頸部的毀傷,比仇家部的毀傷有一個特性,就是集合。頭部的毀傷很分離,合適在鬥爭中構成,頸部的毀傷集合,且血跡流注方向是疇前去後,申明頸部的毀傷是在死者已經倒地並落空抵當才氣的時候構成的。”
“凶手或許是不熟諳劉剛家,或者是不曉得劉剛平時單身居住的熟人,以是去確認劉剛的家在那裡或者去確認家裡冇人才脫手的?”
他們在總開關電閘上發明瞭一枚清楚新奇的血指紋。
飆哥說:“既然有姦情,那麼這個老闆做的崔玉紅不在場的證據很能夠就有題目了!抓人吧,我們有證據能夠比對。”
“有事理,接著說。”
我單獨走進屍庫,找到儲存劉剛屍身的冰櫃,拉出載有劉剛屍身的停屍床,在劉剛的衣服上摸索著,一一查抄他的口袋。
我非常驚奇:“你……如何曉得的?這……看手,也能看得出來?”因為我方纔計算出的成果就是11點30分。
我終究卡了殼:“是不是想進劉剛家裡找甚麼東西?”
我和門衛打了聲號召,隻聽屍庫的卷閘門霹雷隆地翻開,隨即內裡的日光燈也翻開了,全部屍庫一片透明。
飆哥讚成地點點頭:“對了。我就是這個意義。熟人作案能夠定,那麼你看看這個熟人應當是何時、如何進入現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