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著唄。”
“實在作為法醫,隻能如許描述致傷東西,畢竟法醫不在作案現場,冇有看到犯法分子手上拿的甚麼東西,以是如許描述纔是客觀的,直接說是某種東西,就是猜想了。”師父笑著說,“不過,這個案子的致傷東西比較特彆。我以為,橡皮警棍具有我剛纔說的統統特性。”
參會的交警高傲地笑了一下。
“是的,應當是這些事情了。”刑警隊長點點頭,“我高度思疑他是在地下賭場輸了錢還不起被毆打的。”
歸去的路上,我對師父的出色推斷佩服得五體投地:“師父,這個案子闡發得太出色了,我算大開眼界了。本來覺得法醫專業在命案偵破中隻是根本事情,真冇有想到,隻要細心當真,我們本來是能夠操盤的。”
“本來是神仙跳啊。”刑警隊長長舒了一口氣,信心滿滿地說,“有了您的闡發,接下來的事情很輕易了,給我兩天時候破案!”
“既然是有跪著的過程,必定不會是在馬路中間了。並且,髕骨的表皮和呼應部位的褲子上是冇有擦傷的,這申明他跪著的空中應當是非常光滑的,比如地板磚、大理石,起碼必定不會是柏油路。”
我走疇昔,簡樸地看了下躺在地上的人,冇有開放性毀傷,一點兒血跡也冇有,走疇昔搭了頸動脈,發明另有搏動。我問:“傷哪兒了?哪兒不舒暢?如何回事兒?”地上的男人隻曉得哼哼。
“不但如此,我們曉得,交通變亂毀傷中,著力點凡是是車輛和空中,都是大要粗糙的處所。”師父指了指水泥空中,“人如果在如許的打仗麵上敏捷翻滾、位移、摔跌,必定會在皮膚上留下擦傷。而本案的屍身上冇有一點兒擦傷。”
“您是說,一個退伍武警拿著橡皮棍擄掠?”刑警隊長也開端了他的猜想,“馬路上遇見受害人,用棍子打暈受害人,然後拿走了受害人包裡的錢?”
“我們要去殯儀館對屍身進一步查驗,目前不解除刑事案件的能夠。”師父對李束縛的老婆說。
師父說:“關頭是態度,特彆是技術事情。把事情當作奇蹟,你會發明本身的代價。”
派出所門前常常上演諸如此類的事件,民警都習覺得常了,不過初入警隊的我還是充滿獵奇,走出派出所想要看個究竟。
師父的推斷公然冇錯,案發過程與他的描述幾近百分百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