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者,聰明載體,天下萬物之靈。
陸景道:“再說這‘車’,車輪為何是圓狀,怎不做成個四方的?實乃是力道之理所為,做成方的與地打仗之麵甚廣,起了摩擦,一有摩擦便皺皺而不便前行,而這圓輪,與地打仗,奇點之間,與地摩擦之地小之又小,故一推便走。想是太古先民,看到山上之落石,滾木,圓形則動,方形則穩。亦是其固有力道之理,加以操縱,遂衍化為‘車’。”
失職之一,公權。
如此一來,兩家一比,店主皆是賺五兩,毫無差異,何來不贏利之說?
列慧子
陸景又道:“即如此,你現已知此人存於世上之目標地點,這論題便暫放一下,你我二人來會商一下人道之底子。書中道:人之私心,乃人之底子,不成滅也。故定萬策皆應洞悉人道,以私製公、致私則公,足用私利而監督公權,則天下致公也。”
陸景道:“婷兒話雖簡易,但其意為:保得私產,世人纔有善念。實這實際另有深解。待我講完,你方可有更深瞭解。先說這‘洞悉人道’,即已知人乃私心之物,故規定軌製如果以其‘私心’為本,常常比逼迫其‘公心’結果更妙。徒兒,你翻開書後案例,以案思論,心中瞭解則更加瞭然。”
上文書說道,肖猛終是拜了名師,去學習“治家”之理。
因而便將婷兒的話又與陸景一同闡發。
人無凹凸貴賤之分,故不得欺侮、奴役彆人。
肖猛道:“徒兒瞭然,是先有這隱於世中的‘木輕於水’五行固有之理,先民操縱此道,才創製‘舟’這物件。”
4、朝廷論
人之行動,若不犯公法、品德,不侵彆人之私權,不成阻也。
而這新工坊則不然,其織工薪資為市道三倍,若按上述,則每月得三兩銀子人為。店主每人每月便得三兩純利。但這織工,因店主慷慨,從無怠工,且做這謀生好似有敬愛之人製衣而織布。其所產絲綢,細緻溫和,巧奪天工。市道之上,趨之若鶩,每匹可多買半兩,一月三匹便多一兩半,則店主便是四兩半銀子。而這眾織工,因其賺很多表情尚好,常常每月多織幾尺,撤除自已掙得,店主便又可多賺半兩擺佈,合計還是五兩擺佈。
一樣運營,皆因一店主洞悉人道,知其“人”厚利,便許以厚利,但其收成之利,又何止百倍?這便是與“治家”之法不謀而合,為彆人“私利”著想,便是為本身著想。為彆人謀小福,乃是為本身謀大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