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張釋之馮唐列傳[第1頁/共3頁]

張廷尉事景帝歲餘,為淮南王相,猶尚之前過也。久之,釋之卒。其子曰張摯,字長公,官至大夫,免。以不能取容當世,故畢生不仕。

頃之,太子與梁王共車入朝,不下司馬門,於是釋之追止太子、梁王無得入殿門。遂劾不下公門不敬,奏之。薄太後聞之,文帝免冠謝曰:“教兒子不謹。”薄太後乃使使承詔赦太子、梁王,然後得入。文帝由是奇釋之,拜為中大夫。

厥後有人盜高廟坐前玉環,捕得,文帝怒,下廷尉治。釋之案律盜宗廟服禦物者為奏,奏當棄市。上大怒曰:“人之無道,乃盜先帝廟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以是共承宗廟意也。”釋之免冠頓首謝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順為差。今盜宗廟器而族之,有如萬分之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下何故加其法乎?”久之,文帝與太後言之,乃許廷尉當。是時,中尉條侯周亞夫與梁相山都侯王恬開見釋之持議平,乃結為親朋。張廷尉由此天下稱之。

上就車,召釋之參乘,徐行,問釋之秦之敝。具以質言。至宮,上拜釋之為公車令。

七年,景帝立,以唐為楚相,免。武帝立,求賢能,舉馮唐。唐時年九十餘,不能複為官,乃以唐子馮遂為郎。遂字天孫,亦奇士,與餘善。

太史公曰:張季之言父老,守法不阿意;馮公之論將率,有味哉!有味哉!語曰“不知其人,視其友”。二君之所稱誦,可著廊廟。書曰“不偏不黨,霸道蕩蕩;不黨不偏,霸道便便”。張季、馮公近之矣。

頃之,至中郎將。從行至霸陵,居北臨廁。是時慎夫人從,上唆使慎夫人新豐道,曰:“此走邯鄲道也。”使慎夫人鼓瑟,上自倚瑟而歌,意慘淒悲懷,顧謂群臣曰:“嗟乎!以北山石為槨,用紵絮斮陳,蕠漆其間,豈可動哉!”擺佈皆曰:“善。”釋之進步曰:“使此中有可欲者,雖錮南山猶有郤;使此中無可欲者,雖無石槨,又何戚焉!”文帝稱善。厥後拜釋之為廷尉。

當是之時,匈奴新大入朝冉阝,殺北地都尉卬。上以胡寇為意,乃卒複問唐曰:“公何故知吾不能用廉頗、李牧也?”唐對曰:“臣聞上古王者之遣將也,跪而推轂,曰閫以內者,寡人製之;閫以外者,將軍製之。軍功爵賞皆決於外,歸而奏之。此非虛言也。臣大父言,李牧為趙將居邊,軍市之租皆自用饗士,犒賞決於外,不從中擾也。委任而責勝利,故李牧乃得儘其智慧,遣選車千三百乘,彀騎萬三千,百金之士十萬,是以北逐單於,破東胡,滅澹林,西抑彊秦,南支韓、魏。當是之時,趙幾霸。厥後會趙王遷立,其母倡也。王遷立,乃用郭開讒,卒誅李牧,令顏聚代之。是以兵破士北,為秦所禽滅。今臣竊聞魏尚為雲中守,其軍市租儘以饗士卒,出私養錢,五日一椎牛,饗來賓軍吏舍人,是以匈奴遠避,不近雲中之塞。虜曾一入,尚率車騎擊之,所殺甚眾。夫士卒儘家人子,起田中參軍,安知尺籍伍符。整天力戰,斬首捕虜,上功莫府,一言不呼應,文吏以法繩之。其賞不可而吏奉法必用。臣愚,覺得陛下法太明,賞太輕,罰太重。且雲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虜差六級,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罰作之。由此言之,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臣誠愚,觸忌諱,極刑極刑!”文帝說。是日令馮唐持節赦魏尚,複覺得雲中守,而拜唐為車騎都尉,主中尉及郡國車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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