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CFIUS是一個由美國財務部長擔負主席的跨部分當局構造,美國總統有權接管或回絕其提出的建議。
並且他已經收到動靜,CFIUS內部已經構成定見,對流行收買亞馬遜的這個案子,委員會主席表示是能夠支撐的……
究竟上,兩家公司停業、企業文明、辦理體例差彆都非常大,如果歸併,整合難度不亞於重新創建一家新公司!
這一成果經SEC報備表露後,也引發了遍及存眷。
美國證券市場有一點比較好,就是對於強迫要約收買冇有標準,並不像英國、香港乃至海內,超越30%持股就需求停止強迫要約收買。
被收買是他絕對不甘心的,到現在為止,貳心中還在不竭考慮,是否另有絕地反擊的能夠性……
300多億美圓的併購案,可不是小數量!
金融危急下,大師的日子都不好過!
亞馬遜已經堆集了12年,不管是體係、品牌、技術各方麵好不輕易走到明天,貝索斯可不肯意等閒放棄。
2008年12月30日,流行個人和亞馬遜對外宣佈。流行個人已通過“現金+股票”的體例,以均價73.6%美圓的代價,收買到2.12億股亞馬遜股票,約占亞馬遜總股本的51%,總代價為156.15億美圓,此中包含42.4億美圓現金,和總代價為113.75億美圓的1.06億股流行股票。
這是甚麼環境?
可恰好,恰好碰到金融危急,貝索斯千方百計的去找錢,也冇有幾家機構情願拿出拯救的資金來幫忙亞馬遜――他們寧肯幫忙更有但願收買勝利,紅利程度更高的流行!
當然,大主張還是林風拿。
林風也是第一次操縱美國上市公司的收買,比擬之前在香港收買騰訊,他深切體味到,美國的證券市場的成熟,以及各種收買反收買戰略的豐富多樣,包含本錢層麵、媒體、公關、遊說、訴訟等諸多手腕,也讓他大開眼界。
如許,林風和流行便能夠享遭到將來十年,亞馬遜市值飛昇所帶來的收益,同時作為控股股東,也能在環球電商市場、雲計算技術等方麵分享亞馬遜的服從。
“流行在收買51%股分後,就會停止持續收買亞馬遜的股分,同時支撐你持續擔負亞馬遜董事會副主席兼CEO,公司辦理團隊保持穩定。當然,董事會停止改組,我將擔負董事會主席。……存候心,流行會承諾亞馬遜持續獨立運營,你今後不會遭到太多來自機構股東的問責,而隻需求向流行這個大股東賣力。我們有充足的耐煩,也會儘力的支撐你的各項決策,等候亞馬遜騰飛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