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候,你和那夥小地痞產生過爭論,還打過他們。這一次,他們來找你費事,在打鬥中,你奪過了他們手裡的匕首,然後一匕首刺進了那黃毛的肚子裡。”瘦差人說。
我小飛哥坐過的車也很多了,不過這警車,倒真還是第一次坐。實在,我本來覺得,像我這類從不惹是生非,最多隻是好好色的傢夥,是不會有機遇坐這玩意兒的。冇想到,孟一天這傢夥,竟然就這麼等閒的,就讓哥坐了這麼一次。
不然,孟一天他爹孟天柱,美滿是能夠把孟一天那傢夥弄進我們黌舍讀書的,而不是讓他這麼一天到晚在內裡晃著了。畢竟孟一天那傢夥,年紀跟我差未幾大,恰是該上大學的年紀。
這天,我正在校園裡漫步,有一個熟諳的人呈現在了我的麵前。此人就是那小地痞,就是那黃毛。看來,孟一天這傢夥,終因而籌辦再次向哥出招了。
歸正哥現在冇事,閒著也是閒著,更首要的是,哥現在真的很想弄清楚,那***孟一天,到底是想跟哥出甚麼幺蛾子。
“走吧!跟我走一趟。”那黃毛徑直向著我走了過來,說。
有仇不報非君子,既然孟一天這傢夥讓哥坐了趟警車,哥遲早得讓那傢夥坐返來。當然,哥不會乾讒諂他的活動,因為哥冇有那麼卑鄙。不過,就憑孟一天那小子的所作所為,蹲監獄甚麼的,那絕對是遲早的事。
在我被押上警車的時候,救護車也來了。由此看來,那黃毛必定冇掛,我就是說,那黃毛必定不會為了讒諂我,而讓本身丟掉性命的。
“殺人啦!殺人啦!”
孟一天這傢夥,此次他不是要對葉小茜動手了,他把鋒芒指向了我。孟一天揚言說,他不但要讓黌舍辭退我,還要把我趕出這座都會。
由此看來,孟一天這傢夥,是曉得鬥不過我,以是想使陰招,把我給趕出這座都會。不過,我感覺孟一天這傢夥是有些托大了。彆說他爹就隻是個夜總會的老闆,就算他爹是市長,那也冇權力把哥趕出這座都會。
既然這傢夥已經認慫了,那我也就冇需求再欺負他了。因而,我把匕首從他臉上拿開了,然後站了起來,用匕首指著那一幫小地痞,對著他們說:“這是最後一次,如果下次你們再來找哥費事,哥可就不會這麼客氣了。”
在我說完以後,那傢夥的身子,立馬就顫抖起來了。看來,這傢夥也是他媽個軟蛋,這麼快就認慫了。
過了二十來分鐘,我所坐的這警車便開到了公安局裡,差人把我帶進了審判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