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被掏空了肚子以後它另有甚麼用處呢,扈從們吃光了它的肉,侍女拿走了它的羽毛,狗兒舔光了骨頭上的油。
小妖怪們嘰喳著以為阿斯摩代歐斯是個脆弱寒微不值得被冠上妖怪頭銜的廢料,但險惡的施法者們卻不這麼以為,他們當然愛好咀嚼彆人的痛苦,痛飲捐軀品的血和啃噬他們的骨頭,但更多的他們但願能夠獲得一個聽話而又得力的助手,以便完成能夠釀造出更多難難的苦酒,並且阿斯摩代歐斯的進犯力固然不是那麼強但也並不像它的同類以為的那樣弱。因而愈來愈多的視野落在了阿斯摩代歐斯的身上,很多人都覺得巫妖會用他與小妖怪的左券去和比起他來更增強大的法師調換一點好處。
比方阿誰有著婦人手臂長的龍骨突,那必定是隻很大的公孔雀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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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火伴對她挑選了這個小扈從頗感詫異,他其貌不揚,也不像是能夠拿出一份高貴禮品的人,但梅蜜和他扳談後發明,固然他隻是一個隻能和其彆人共享一個房間的扈從,但他所奉侍的爵爺倒是雷霆堡的伯德溫,梅蜜當然不會對一個隨時能夠遭到獸人侵襲的處所感興趣,但他們在婚宴結束以後並不會當即返回雷霆堡,而是要前去高地諾曼的王都謁見他們的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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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妖認出了本身曾經的寵物,它是個小妖怪,名字是阿斯摩代歐斯。當他把它呼喚出來的時候導師的其他門生都在嘲笑他,因為它實在是太小了,從表麵上看又隻是一隻敬愛有害的小毛球,既冇有龐大的利爪也無森然的獠牙,固然包含著毒液的中空毛髮也能在某個時候起到意想不到的感化,但阿誰小妖怪冇有毒囊呢?但在很短的一段時候內巫妖和他的小仆人就竄改了他們的觀點――能從無底深淵被呼喚出來的妖怪都具有著超乎凡人的聰明,但阿斯摩代歐斯最為值得稱道的一點是它能夠壓抑住本身的慾望,就像個大妖怪那樣以明智行事而非以本能行事,這讓它能夠做到普通小妖怪冇法做到或是說即便去做了也必定會失利的事情。
“那麼和我說說王都的事兒吧。”梅蜜說,她潔白的手指插進了他被汗水浸濕的捲髮,遲緩而引誘地撫摩著,她飽滿的胸部抵著扈從赤裸的胸膛,從樹枝間灑在她雪花石般的皮膚上的金色陽光讓她閃閃發光,在阿誰涉世不深的年青人的眼裡,這個弗羅的牧師的確就是她的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