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草原上的部落懦夫也會穿戴盔甲,可因為缺鐵和工匠技術的啟事,他們的盔甲嚴峻不敷不說,很多人的盔甲底子就是極其脆弱的東西,以是,即便是突厥和回紇如許的大型部落,也隻會在直屬於汗王或者朱紫身邊的保護身上看到精美的盔甲,普通的草原懦夫,能夠有一身皮甲都已經不錯了。

一邊嘀咕著,阿史德元珍一邊從馬車高低來,騎上身邊保護們早就籌辦好的駿馬,一揮馬鞭,駿馬想著火線奔馳而去,隻是他去的處所並不是火線,而是正在交兵的前麵。

五千突厥兵士,對陣不到八千的渾部落懦夫,固然人數上麵有所差異,可因為突厥兵士身上都穿戴精美的鎧甲,而渾部落懦夫大多都是身著皮甲,很多人連皮甲都冇有,就那麼穿戴一身衣服就衝上來了。

就像當年成吉思汗西征一樣,他們就是操縱蒙古戰馬的耐力強,好豢養的特性,一人具稀有匹戰馬,吃喝拉撒全數都在馬背上,從而達到了最大速率的奔襲,纔打的那些西方的國度狼狽不堪,紛繁毀滅。

在草原上更是如此,因為草原上惡略的儲存環境,養成了草原人對於豪傑的極度崇拜和巴望,而豪傑就是勝利者,一樣的,勝利者獲得統統,而失利者就會喪失統統,這也是為甚麼草原人極其彪悍的啟事地點。

可千不該萬不該,阿魯不花犯了一個更大的弊端,竟然冇有改換戰馬就上了疆場。

然後跟著萬有引力的感化,他們一顆顆盛開在渾部落的懦夫中。

一些走了黴運的渾部落懦夫,在箭雨下,被射的像是刺蝟一樣,就那麼死在了衝鋒的門路上,這倒是還算好的了,畢竟一下子就死去了,在痛苦也就是那麼一下,最慘的是,那些因為戰馬中箭,而被摔下了的懦夫,不要覺得他們落到了地上,就能夠逃的一命。

除了這點以外,草原上的外族另有一個特性,那就是在騎乘馬以外,還具有效於專門作戰的戰馬,分歧於騎乘馬,戰馬不但吃喝都是佳構,同時也受過必然的練習,能夠做到和騎士停止必然的默契,能夠說,一匹好的戰馬就是一個騎士的半條性命,以是,為了庇護戰馬,普通都是期近將停止戰役的時候纔會停止改換的,而此次,因為過於粗心,阿魯不花在戰役開端的時候,並冇有改換戰馬,而是仍然騎乘在騎乘頓時。

固然馬隊在當代的職位的相稱首要的,甚麼千裡奔襲,日行三百,夜行兩百的,聽起來挺短長的,可馬匹畢竟也是血肉之軀,他們也需求歇息,喝水,也會累的,是以,為了最快的達到計謀目標,常常在很多時候,軍隊行進時,都會是一人兩馬或者一人三馬,在草原上,這類事情更是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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