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曲江詩會(下)[第1頁/共3頁]

君不見疆場交戰苦,至今猶憶李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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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姑母一句話,這長安城中的天孫公子無數,但真正有才調的卻冇有幾個。這荀冉雖說輕浮了一些,但倒是有大才的。他跟著你太子哥哥,將來便是作宰輔中書令的,你還擔憂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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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看白刃血紛繁,死節向來豈顧勳。

“哦?仙蕙但是感覺他模樣不敷姣美?”

“這傻孩子,我們做女人的那裡能不嫁人呢。”說到這裡,李令月眼中閃過一絲哀痛。便拿她本身來講,當初深得先帝恩寵,最後還不是嫁給了一個窩囊廢。女人啊,能替本身爭奪的時候必然要極力圖奪,因為一旦錯過機遇能夠再冇有但願決定本身的運氣。

嗬,好大的口氣。荀冉順著聲音看疇昔,隻見不遠處一個與本身年紀相仿的少年起家大聲吟誦:

“姑母!”李仙蕙搖了搖李令月的手,嗔道:“姑母便這麼急著把我嫁出去嗎?”

李仙蕙氣道:“姑母,我不要嫁人了。我要一輩子陪在姑母身邊!”

“漢家煙塵在東北,漢將辭家破殘賊。

荀冉心中冷靜讚歎,這詩做的真是派頭不凡,道儘了漢家男兒的威武。等等,這詩如何很熟諳的模樣......

鐵衣遠戍辛苦久,玉筋應啼分袂後。

荀冉跪坐在案幾旁,衝李隆義拱手道:“荀某這詩詞不過是睡夢中一神仙所托,當不得殿下盛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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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令月拍了拍侄女的肩膀笑道:“真是傻孩子,仰仗你的出身有哪個女人敢跟你爭?一旦皇兄賜婚,彆說妾了,便是他想看一眼旁的女人都不成能。”

俄然少年心中一驚,這不是高適那首聞名的《燕歌行》嗎?莫非麵前之人,便是大名鼎鼎的高適高達夫?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伴著弄弄酒意,荀冉吟出了第三首詩。高適的一首《燕歌行》讓詩會氣勢陡轉,一下子便成了邊塞詩的比拚。

“黃沙百戰穿金甲,不破樓蘭終不還!荀公子,你這兩句真是絕了!”高適大笑:“高某本日若不來插手詩會,豈不是要錯過平生之友呼?”

黃沙百戰穿金甲,不破樓蘭終不還!”

李仙蕙跺了頓腳:“我要的是他的至心。”

“姑母,但是他會喜好我嗎?”

“現在我大唐萬國來朝,唯有突厥人對西域虎視眈眈。我恨不能提三尺青鋒奔赴安西,殺儘賊寇胡虜。”

男兒本自重橫行,天子非常賜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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