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了六合法例,擅用了不該屬於本身的力量,那就是極刑。
古往今來,從未有人破過天。
那女娃娃動用的並非是九十九地的力量,如果本來該屬於三十三天的力量。
“小子,破天之法,我們到了三十三天以後再做會商。你且先隨我返回三十三天。你的靈魂很衰弱,本皇臨時讓你先進入‘假死’狀況,才氣保全你的靈魂不崩潰。”
“小子,識時務為豪傑,你總算是開竅了。本皇帶你回三十三天以後,就幫規複肉身。至於那丫頭,你還是快些忘記好。紅顏枯骨,不過一瞬。三十三天,美女如雲,以你的邊幅天賦,甚麼樣的女人找不到。”
這小子不是要找那女娃娃的肉身嘛,他就乾脆絕了帝莘的動機。
那是甚麼觀點?
帝莘說這話時,周身殺氣淩雲。
“三十三天之上,可有破天之法?”
“你現在這模樣,如何去找人?小子,本皇能夠幫你規複肉身,不過本皇有個前提,你必須和本皇一起回三十三天,從今今後,不再理睬九十九地的事。”
熾皇頓時盜汗淋淋,真要將這小子帶上了熾神獄,以他今時本日對六合法例的仇恨程度,他規複以後,必然會不折手腕,想要破天。
他活了這麼久,從未見過這般膽小妄為之人。
“你小子是不是傻,找回肉身又如何,她的靈魂已經冇了。肉身和屍身有甚麼兩樣。你到了三十三天,彆說一個洗婦兒,就算是一萬個都滿足你。再說了,跟本皇到了三十三天,你就是本皇之下,萬人之上,就連帝陽家屬,都要讓你幾分,這般的權勢職位,還不比你在九十九地好上千百倍?”
熾皇就算是拋出了天大的釣餌,他也不會心動。
如許一來,才氣讓他健忘仇恨,重新做人。
他要登天,隻欲破天。
“六合地不仁,奪我所愛,我亦不仁,以六合為芻狗!我欲登天,隻求破天。”
這小子,竟是要抨擊天?
帝莘是聰明人,熾皇不信,他把話說到了這等地步,帝莘還不明白。
天罰森然,洗婦兒魂飛魄散不敷,連肉身都冇法儲存。
即便隻剩了神印的殘力,可那部分力量,明顯不該該屬於九十九地的凡人。
熾皇諷刺道。
為今之計,需求先利用這小子,隻要讓他的靈魂也進入假死狀況,他纔好動手。
熾皇不曉得,葉淩月到底是用了甚麼手腕,突破了六合間的隔斷,動用不屬於本身的力量,可她逆天而行,已經是鐵證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