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浩重新拿起電話,讓秦剛快速去確認秦月今晚的路程,他要曉得這個女人是否去過體育館。

在秦月去清河村的前一天,齊浩曾經給過王猛一包煙。

齊浩想了好幾種過程,終究找到了一個最能夠的推斷,秦月帶著客戶和保鑣去看花火樂隊的小我演唱會,這應當是客戶的要求,或許他是花火樂隊的歌迷。

那麼本來屬於本身的這包煙一向放在秦月包裡,她應當隻是感覺本身抽一塊三毛錢的煙很好笑,或許是想下次見麵的時候拿出來打擊本身。

不管如何這包煙丟了,或者是在秦月翻開包裹拿東西的時候,或者是她的包掉在了地上。

齊浩隻能去設想,而想要去設想必須起首要有一個似是似非的假定結局!固然各式不肯,但齊浩還是挑選了那樣一種能夠,今晚之以是有人跟在秦月身後,撿到了那包本來屬於本身的捲菸,是因為他想要綁架秦月!

另有一種投射挪動燈,是用來調度氛圍的。剛好有那麼一道燈光暉映在此人度量的紙箱上,齊浩能夠看到在熒光棒堆裡,夾著一個長方形的東西,大小與捲菸的橫截麵應當是一樣的。

啊......

在混亂的人流中,誰會去特地快速拾起一包煙呢?除非這小我是老煙槍,或者說他的重視力一向在秦月的身上,是以纔會重視並體貼秦月身上產生的統統事情,這句話的意義是說他有能夠在跟蹤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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