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間隔起點站,隻剩下最後500米的一個土坳裡,五六小我,正圍住一個肥胖男人,籌辦去搶他手中的旗號。
“小揚子上太高中,肚子裡有墨水。這品字陣型,也是他發起的。”
男孩驀地轉頭,伸開血盆大口,想要去咬林宇的胳膊。
一起上,有一些不開眼的傢夥,仗著本身長得比較彪悍,想要硬搶林宇手中的大旗。
男孩的眼睛,不由有些潮濕,聲音也開端哽咽起來,想要說些甚麼,可卻一個字,也冇法吐出口……
高龍隨口擁戴道:“對,對,對,林宇兄弟剛纔那幾招的確帥呆了,早晨必然要一起喝酒去!”
林宇微然一笑,道:“林宇,對了,你們從過軍?”
男孩見到竟然有人主動朝本身伸脫手來,心頭不由一顫。除了阿誰大姐姐,他冇有一個親人,也冇有一個朋友,更冇有人在他發瘋之時,還敢主動靠近於他。
隻要他放開拳腳發揮,用不了三分鐘,這五六小我,就全都會像是死狗一樣躺在地上。
“啊!”
在他們麵前,則有十幾個攔路虎。
“哎呦,這還是個女人呢,就是不曉得味道如何?”
林宇順手就將其拽了起來,他取出一張紙巾,將那張儘是泥濘的照片,給悄悄的擦拭潔淨,拍了拍男孩的肩膀,說道:“殺人是要償命的,下次脫手之前,要好好地想一下她!”
男孩一口就咬在了他的肩膀上,用力往外一拽。一大塊肉,直接就被他用牙齒,給硬生生的撕了下來,鮮血淋漓。把在場的統統人,全都給看傻了。
紋身男人尚將來得及做出反應,就俄然收回一陣殺豬般的慘叫。
見到這一幕,林宇腦海裡,俄然閃現出一個字眼來:狼孩!
男孩眼睛通紅,彷彿暴怒的野獸,直接就朝紋身男人撲了疇昔。
這是一張女孩的照片,麵貌並不能算是標緻,不過倒很清秀。看著比男孩春秋稍大,二十四五歲的模樣。
不過,卻被林宇拽住肩膀,直接給摔到了不遠處的水坑裡。
全都像是一條死狗一樣,趴在地上!
林宇見他冇有要動的意義,就又衝他勾了勾手指,表示對方把手給伸出來。
此時的男孩,已經完整墮入了癲狂狀況。不顧紋身男人的要求,上前就想要去咬破他的喉嚨。
平陽三賤客,人數上固然占有絕對優勢。不過,共同的非常默契,背靠著背,互為犄角,手中旗號,也被他們當作兵器,揮動的是呼呼作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