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人的設想力非常豐富,並且做工高深。充滿藝術感的作品可謂是大師級的佳構,僅僅是看著就讓人賞心好看。

對方昂首看了他一眼,“你還見過哪個賣火槍的店鋪不是矮人開的麼?”

那名大鬍子男人把槍收了歸去,然後持續低頭鼓弄著甚麼,“我這裡最便宜的火槍也要兩枚金幣,如果冇金幣,就最好不要用手去觸碰它們。”

“是麼?那中間這個呢?”佩恩轉頭看了矮人一眼,指向了中間的阿誰。

佩恩排闥走了出來,商店的牆上掛滿了各種希奇古怪的東西。這此中首要以兵器為主,比方火槍和手弩。一把做工精彩的火槍吸引住了他的視野,――那是把一尺長的火槍,與艾爾用的那把有些類似,所分歧的是…,這是把雙管火槍。

想到此處,佩恩不由加快了腳步……,留給本身的時候未幾了。在身上的銀幣用光之前,得想出一個可行的體例才行,他可不想再去打鐵了。更不想成為乞丐,然後被人估客賣到彆出去,淪為仆從。

聽到老闆不善的語氣,佩恩差點當場發作,主顧就是上帝,你是冇聽過還是如何地…!

“這個稱呼雖有些刺耳,但意義卻也差未幾,它隻需二十枚銀幣。”大鬍子矮人放動手頭的活兒,將腦袋頂上的放大鏡向上推了一下。

這幫矮人臭弊端一身一身的不說,並且還非常的貪財。但不得不承認的是,矮野生程是相稱的高階,那是人類底子冇法企及的高度,起碼在這個時候線上是如此的。

差了二十碼的間隔竟然高出了八十銀幣,這跟搶錢彷彿也冇甚麼辨彆了。但佩恩信賴,這類東西就是在全部王國也是稀缺物品,代價普通都不會相差太遠。

“五十碼內儘收眼底。”

矮人冇有答覆他的題目,而是高低打量了他一眼,“你是雇傭兵吧,看你這行頭不像是賞金獵人。”

“這是…,望遠鏡。”佩恩走到靠近門邊的貨架上,剛想伸手,俄然又想到了甚麼,“這個望遠鏡如何賣?”

那些被食人獸奪走生命全數都是仆從,在這個天下,仆從被當作貨色一樣買賣,――他們乾活冇有報答,也冇有自在可言,就連存亡也全憑仆從主的表情。

“補償?哈…,這個我還真不敢苛求。”

“但我還是落空了三名仆從,該死,看來又得破鈔一筆用度,還得再買幾個返來。”

佩恩真的很想去試一試麵前的這把火槍,哪怕是觸碰一下也行。――光滑的木質握柄,流露著冰冷的金屬槍身,另有那精彩絕倫的條紋,這些無一不在吸引著他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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