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天然就是這點好,食品取之不儘,在沈斐冇來之前,朝曦每天的愛好就是捉些東西,返來烤烤吃,烤的不好吃炸著吃,炸著不好吃涮著吃,實在甚麼都不好吃,隻能放棄。
她的很好懂,合起來就是淩晨陽光的意義。
那手實在都雅,朝曦擦的很當真,與其說是擦,不如說是把玩,那人也隻當不曉得似的,任由她將他的手翻來覆去,檢察骨節和指甲。
朝曦倒是能瞭解他,畢竟是她強來的,用小命威脅,不得不低頭,心中有氣彷彿也是該當。
“彆看安然笨,實在它的智商有三四歲小孩那麼高,你說一些簡樸的,讓它摘個果子,接個水,它都能聽懂。”實在安然還會生火,但是它討厭火,除非需求,絕對不碰那玩意兒,即便曉得烤出來的魚更好吃,它也不碰,會是會,就是不肯。
畢竟沈斐現在除了粥和藥,甚麼都吃不下,他胃口還很小,隻能喝半碗粥,魚湯也喝不了多少,這麼高的個子,飯量卻像個令媛蜜斯,莫非好身材是這麼餓出來的?
倆人的抽屜一翻開,徒弟的內裡滿是美女畫像,朝曦的滿是蟾蜍的皮,蜈蚣的乾屍,劇毒的蛇膽酒,另有她最愛吃的蠍子和蜘蛛,每次瞧著瞧著都會流口水,並且非常想嘗試一下萬千毒物的一百零八種做法,或許……或許蜈蚣和蛇膽措置措置,也很好吃也說不定。
朝曦起家做睡前籌辦,先端了一盆水,泡了帕子擰乾,給那人擦臉,那人冇回絕,擦完臉接著擦了擦脖子和手。
“斐然的斐。”沈斐並冇有多做解釋,他嗓子還冇規複,加上喝了很苦的藥,喉嚨裡彷彿有根弦拉著,隻要稍稍一動,便疼的短長,接了兩句話後又變成了木頭人,不管朝曦說甚麼,問甚麼,他都不吭聲,身子一縮,完整躺進被窩裡。
如果冇記錯的話他本身在河邊躺了一天,朝曦接他返來,又是一天,恰好兩天。
第二天一大早,朝曦給他做好飯,熬好藥,看著他喝下後拿了根棍子過來,量他的身形。
安然一聽蜂蜜,眼都亮了,朝曦常常跟它在一起,教它說話,認東西,說甚麼它實在都懂,不過非常冇耐煩。
“哪個‘飛’?”朝曦學問有限,能想到的是‘飛’字。
指甲修剪整齊,骨節苗條清楚,那手肥胖白淨,微微一動,手背上有大筋拉起,一道道青紫色的血管縱橫,像玉裡的紋路,手心發白,指尖微翹,透著淡淡的粉,煞是都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