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剛好有一個民警從內裡出來,這個民警身高一米八五擺佈,長得也很強健,一張國字臉看起來特彆的嚴厲。膽量小的女人看到她,估計都會繞道走。

狀師和民警很熟,一見麵就遞煙發檳榔。

“按照《婚姻法》四十七條規定,仳離時一方埋冇、轉移、變賣、破壞伉儷共同財產都需求承擔民事任務。她隻要敢轉手,我們就能告。”狀師解釋說。

當我們趕到派出所的時候,狀師已經在那等著了。

但張蓉卻攔住她的來路,氣憤的詰責道:“黃凱呢,從速把他放了!”

普通人對差人都會有點畏敬,但她卻像是來找差人的費事的一樣,特彆的放肆,一進門就嚷嚷了起來。

我把事情全都說了一遍,問他能不能把東西要返來。

酬酢了幾句以後,民警說:“我先帶黃凱下去問話,問完了再來找你們。”

民警神采一沉,吼怒一聲說:“你是甚麼人,派出所是你混鬨的處所嗎?”

正說著,內裡俄然傳來一陣短促的腳步聲,緊接著便看到張蓉風風火火的闖了出去。

我想她能夠真的是愛上了黃凱吧,因為以她的脾氣,隻要麵對本身敬愛的人,纔會這麼不顧統統。

我咬著牙說:“先讓他們鬨著吧,等他們撕破臉,我和陳素的事情就能本相明白了。”

“那就聽你的吧!”

我點了點頭,也就是說張蓉當著差人的麵承認這些東西在她的手裡,她就轉移不了。

張蓉也嚇得今後退了下半步,但她很快又鼓足勇氣說:“我是征稅人,是這個國度的百姓,你們抓了無辜大眾,莫非我還不能要求你們放人嗎?我奉告你,你如果不聽我的,我就找媒體來鬨,鬨得你連差人都當不了。”

“好。”

“就怕張蓉顧忌太多,動手太輕……”狀師抬高聲音說。

“那我該如何辦?”我皺著眉頭問。

狀師倉猝說好,然後把我拉倒走廊上,問我事情的顛末。

操,真是一個比一個不要臉。

他的聲音很大,帶著強大的壓迫力,就連我都忍不住渾身一震。

“等會兒我會當著差人的麵把你那些保藏品一件件的說清楚,隻要張蓉承認在她手裡,你就不消擔憂。”

我愣了一下,立馬明白了他是甚麼意義,倉猝說:“我找幾小我嚐嚐。”

我實在並不是一個吝嗇的人,張蓉哪怕有一點點知己,我也情願給她一筆錢。但現在我真的一個子都不想留給她。

“黃凱呢,你們把黃凱如何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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