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他們之間的第一次更斑斕,更成心義!
“不對,不對,我不送阿誰,太冇新意了!”她點頭說道。
感遭到她正在漸漸向本身走來。
“丫頭——來——”他悄悄地拉過她的手,然後垂憐地看著她,“你太美了!在李王眼裡,你就是這個天下上最斑斕最斑斕的女人,隻為李王一小我綻放的斑斕女神!我愛你!”
她把他扶到椅子上坐下,然後跨坐在他的腿上。
貌似女人送男人東西,都是喜好送這兩樣,就是但願拴住男人,要麼拴住男人的腰,要不拴住男人的頭——
梁曉素安穩地躺著,看著他拿起那支象牙筆,飽蘸了墨汁,然後在端硯的邊沿細心地潤了潤筆鋒,就要在她的身材上寫下第一筆了!
但是,他向來是儘量不讓人曉得他至心想要的東西,因為他奉告過丫頭,一旦被彆人曉得了,那就是軟肋。
這支溫潤的象牙筆,筆桿那麼瑩亮,看得出是用象牙的根部雕鏤的,牙質非常好,就連筆桿上的雕鏤都是那麼的栩栩如生!頂端的毛尖是那麼細緻,憑李成鑫寫字的經曆,一眼就看出這是上等的狼毫製成的!
太精彩了!
“哦?甚麼東西?”他很獵奇,丫頭竟然會給他送禮品,那會是甚麼樣的禮品?
這是丫頭買的禮品?
“來,坐好了,寶貝兒——”他抱著她來到了那張太師椅上,那是他事情累了,躺在上麵歇息的處所。
在鏡子裡這個字是反著的,但是,看得出,這個隸書的“愛”字寫得非常好,看上去很有筆力,很有藝術感!
“愛——”她毫不躊躇地說道。
蘇軾為王朝雲寫下這首詩,傳播千古,不曉得他當年是否有這份高雅,在王朝雲的貴體上題寫這首詩。但是,李成鑫想,如果他是當年的蘇軾,他必然會這麼做,他必然要在敬愛的女人身上寫下這首包含愛的打動的詩句。
“嗯——”她點點頭,非常歡暢。
丫頭那柔滑的肌膚上,這個玄色的“愛”字顯得格外諦視!
“丫頭——快去,聽話,李王把東西籌辦一下,等著你——”他笑著說。
“丫頭,感謝你,這麼用心!”他看著她說,冇想到丫頭會如此體味他的愛好,去遴選這麼貴重的羊毫給他做生日禮品。太讓他欣喜了!
李成鑫把林宇送給他的阿誰大端硯搬了出來,拿出了那根手藏了多年的龍墨,配上丫頭送的這支筆,再加上一會兒的……嗬嗬,他信賴,這必然是天下上的絕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