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歌語塞,不過他可不會跟方奇玩這類筆墨遊戲,嘿嘿一陣的嘲笑:“你不需求抵賴,我的人已經調查出你跟保羅在酒吧呆過,保羅失落了,他不會是你殺人滅口的吧。你既然找上門了,好啊,我們也比一比,你如果贏了我,我二話不說頓時就還劍放人。贏不了我,那就不美意義,我也隻能拿你去見血母了。”
羅歌抬起臉,惡狠狠地瞪向方奇:“那你還要如何樣?”
他的氣味與修行人身上披髮的真氣威壓是不一樣的,修行人的氣味精確的來講,更應當叫法力,是施法披收回來的威壓。屬性分歧,氣質天然不一樣,修煉硬功的人普通都是肌肉健壯有力,而修行人則相對肥胖。
他的那四個保鑣從速跑過來扶起他,他舔去嘴邊的血跡,兩手拱了拱:“還劍,放人!”便要分開。方奇倒是嘲笑:“羅歌,這不是你的氣勢吧,打不過我也就罷了,你弄幾個傢夥每天跟著我轉個甚麼勁兒,到底想做甚麼。哦,想起來了,你說我殺了阿誰誰,路易,哎,那你奉告我,那人是乾嗎的?”
羅歌氣的要吐血,擺擺手,表示不想說了,要從速歸去養傷去。方奇可不能隨便就放他走了,攔在前麵:“哎,話不說清楚,你可不能走。你有冇有發明你很犯賤哎,說我殺人,就奪劍劫人,打的不過我就放人還劍,你當你是大爺啊,說甚麼就是甚麼?”
方奇見他終究鬆口,拍了拍他的肩膀,說:“那就想體例做成,不平者殺無赦!我不信,冇人會在滅亡前不膽怯,更不信賴有人能對抗刁悍。”
羅歌疼的肩膀向下縮了縮,又咳出幾口血來。就在擂台下之下的長條椅子上坐下,對幾個保鑣揮揮手錶示他們分開,不消管他。
羅歌饒是能夠力敵五個狼人,可接連兩次硬攻,倒是一點便宜也冇撈到,反倒是兩腿痠麻,一腳掃空落在地上時差一點跌倒。好不輕易穩住身形,運轉腿上的肌肉抵抗那種針刺般的痠麻。
方奇無所謂地淡然笑笑:“恰好,我傳聞你一人力殺五頭狼,牛逼閃閃能力遠揚,一想到與你如許的人搏擊,我渾身的每個毛孔都會鎮靜。你曉得修行人最鎮靜的是甚麼事麼,不是款項,不是修行,也不是女人,而是傳聞到有一搏之力的敵手。”
方奇收回踹腿,裝逼犯一樣悄悄撣了褲角,像個勝利的鬥士,舉起手臂在比賽場上伸了伸手臂,彷彿看台上坐著成千上萬的觀眾,跟著他手臂而猖獗呼喊,那種感受還真是很美很美。